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面向大兴区遴选公务员工作公告
2017-05-08来源: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精神,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北京市贯彻〈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实施意见》(京办发〔2010〕17号),以推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开发区”)与大兴区一体发展为导向,加强两区间干部交流和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决定开展开发区2017年面向大兴区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大兴区区直机关及乡镇机关、街道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5.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5年以上);

6.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7.具有与遴选职位要求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能力水平;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上述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6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7年开发区面向大兴区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查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地点:开发区工委组织部(博大大厦1608办公室)。

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9:00至5月12日18:00。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在开发区政务网站(www.bda.gov.cn)下载《遴选考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填写报考职位及个人基本情况,报请所在单位党委或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报名时携带《遴选考生报名推荐表》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资格证明材料,一并提交开发区工委组织部。本次遴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接受报名并告知面试时间;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向报考者反馈理由。

三、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分为面试、综合评价两个环节,不再组织笔试。综合评价包括岗位匹配度分析和业绩评价。

(一)面试

面试人选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面试前需提交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1500字左右)。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二)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分为岗位匹配度分析和业绩评价两个部分,各占综合评价成绩50%。岗位匹配度分析和业绩评价均由遴选机关组织实施,并按百分制量化评分。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岗位需求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察组由3人组成,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根据报考者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将拟任职人员分别在开发区管委会政务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

(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将任职人员名单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联系电话:67880122。

附件

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开发区面向大兴区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遴选考生报名推荐表》

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部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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