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佛山市三水区选拔领导干部简章
2012-06-13来源: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加大竞争选拔干部工作力度的精神,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决定,面向全省或全市公开选拔9名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职位

(一)面向全省选拔(5名)

1、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总经济师1名;

2、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总工程师2名;

3、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总经济师1名;

4、广东三水发展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二)面向全市选拔(4名)

1、区经济促进局副局长1名;

2、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副局长2名;

3、区教育局副局长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参加本次公开选拔的人员要求目前在广东省或佛山市内工作,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各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佛山市三水区2012年公开选拔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2年6月30日。

(二)非公务员身份人员报考公务员职位的,还需符合《广东省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以下资格要求。

1、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2、必须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3、专业技术人员调任科级领导职务国家公务员的,必须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行政管理人员调任科级国家公务员的,必须在相应职级担任领导职务3年以上。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选拔范围: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提拔的。

三、选拔程序

这次公开选拔在区委领导下,设立佛山市三水区2012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公选办”),会同各职位所在部门党组(党委)组织实施。主要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通过向各镇(街)、区属单位、事业单位下发通知,在有关新闻媒体及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上发布公告等方式,公布选拔的职位、资格条件要求和程序等内容。

(二)报名方式。

1、区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到本人所在镇(街)或区属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事业单位由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区公选办进行资格审查。区公选办设在区委组织部402室。

2、三水区外的报名者可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在三水区政府网、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查阅下载相关资料,填写好报名表格电子版,连同相关证书、证明扫描件一起发到区公选办邮箱进行网上预报名,通过预审后,再通知考生将原件、复印件送到区公选办进行审核。

3、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区公选办对各类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公开选拔人选。

每个职位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10。如果某一职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足时,视情况确定该职位是否开考及考试方式,也可在征得报考人员同意的前提下,对参加人选在不同职位间作适当调整。

(四)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委托有关机构根据公选职位命题评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责所需的基本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依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前20名人选。

每个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如果某一职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20人时,可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能力考察。

(五)能力考察。采取驻点调研的方式进行,选择某个地区(部门或企事业单位)与选拔职位相关的工作为调研专题,重点考察考生分析问题、提出思路措施、推动实际工作的能力。依据驻点调研成绩由高至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前10名人选。

(六)心理测试。采取心理测试方式进行。考生心理测试的结果作为进入下一环节的参考依据。

(七)资格复审。结构化面试前,由区委组织部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个人应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务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八)述绩演讲及结构化面试。由考生作述绩演讲,内容包括自我介绍、近年主要工作业绩、对报考岗位的认识等。考生述绩演讲后,马上进行结构化面试。

(九)确定差额考察资格对象。区委组织部根据考生考试合成成绩(笔试成绩、能力考察成绩×40%+述绩演讲成绩×20%+结构化面试成绩×40%=总成绩),由高至低,按职位数1:3比例确定差额考察资格对象。在符合差额考察资格对象中,区委组织部根据个人学历、资历、经历,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http://zz.ss.gov.cn)公布。

(十)差额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十一)提出拟任人选。区委组织部综合考察了解情况,充分比较分析和酝酿后,提出拟任职建议人选。

(十二)研究决定人选。由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职人选。如无合适人选,该选拔职位可以空缺。

(十三)公示及任职。经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的任职人选按有关规定公示7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四、加强监督

为扩大群众参与度,确保这次选拔工作公开透明、阳光操作,采取以下形式,对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一)纪委全程监督。由区纪委干部担任监督员,全程监督公开选拔各环节工作。

(二)“两代表一委员”全程监督。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担任监督员,对公开选拔过程进行监督。

(三)媒体全程监督。在整个公开选拔过程中,区内主要媒体参与监督。

(四)考生、评委自我监督。参与公开选拔的考生和评委,签写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公开选拔各项纪律,加强自律,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

五、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

6月13日至6月27日发布公告及考生报名;7月开始组织考试考察等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2份,《佛山市三水区2012年公开选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2份,《考生参加公开选拔承诺书》、《个人实绩鉴定及自我评价表》各1份,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5张。

选拔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报名表等相关表格可在三水区政府网(http://www.ss.gov.cn)、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http://zz.ss.gov.cn)查阅下载。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人民三路139号三水区委组织部干部一科,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15313、87705948(传真)。

电子邮箱:gb1510@126.com

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

201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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