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韶关市县级以上机关考试录用公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2012-06-13来源:韶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

1、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须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按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4、必须考生本人前来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携带小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三张,点贴于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5、拟进入面试的考生须自行打印附件二的《广东省2012年考录公务员考生承诺书》,并填写相关内容承诺于资格审核时一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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