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伽师县赴内地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7-05-05来源:枣庄就业网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

2、户籍不限,性别:男性优先,年龄18至30周岁。

3、退伍军人优先。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身体健康。

二、报名方式

1.发送电子版《资格审查表》、《政审表》到邮箱,进行报名登记;lujinjing318@sina.com

2.携带报名和确认的相关资料纸质版到指定地点(待定)进行现场报名及面试。

3.确定录用后即签订就业协议。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长:胡忠厚:18997856800 伽师县人社局干部管理科科长

组员:卢金晶:15017506116 伽师县人社局干部

四、聘用及待遇

1、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1)本科学历:月应发工资总额:5859元(含每月500元维稳津贴);财政承担月“五险一金”费用:1973元,个人承担月“五险一金”费用:1136元;个人月实发工资4723元。

(2)大专学历:月应发工资总额:5486元(含每月500元维稳津贴);财政承担月“五险一金”费用:1840元,个人承担月“五险一金”费用:1059元;个人月实发工资4427元。

(3)中专(高中)学历:月应发工资总额:5411元(含每月500元维稳津贴);财政承担月“五险一金”费用:1809元,个人承担月“五险一金”费用:1042元;个人月实发工资4369元。

2、其它待遇:

(1)解决食宿;

(2)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异,对考核优秀工作满1年的,可按政策享受国家规定假期,并报销路费;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逐步按照自治区下达的事业编制计划,优先设岗,通过自治区及地区考试合格后,吸纳为国家正式编制人员;

(3)夫妻共同来伽师县的,可提供住房一套,其他提供公寓宿舍楼;

(4)配偶是大专以上学历的,伽师县通过各类招考解决相应工作岗位,大专以下学历的提供产业园区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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