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新丰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招录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考察公告
2017-04-26来源:新丰县人民政府网

根据《2017年新丰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对以下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

序号 姓名 性别 体检结果
1 罗宇 合格
2 朱宝帅 合格
3 王志仁 合格
4 黄婉莹 合格
5 龙嘉雯 合格
6 潘康舟 合格
7 陈伟康 合格
8 罗文茜 合格
9 谭婉莹 合格
10 潘帅 合格
11 潘贺慧 合格

请以上考生于2017年4月26日(上午8:45-11:30,下午2:30-5:00)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我院六楼政工科提供下列材料:

1.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由户籍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书;

3.个人总结;

4.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

5.毕业证原件(有学位证的附上学位证原件)。

请上述考生近期不要出远门,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如通信号码已改变的,请主动与县检察院联系变更(联系电话:0751-6849116),随时接受招录单位的考察。

新丰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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