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017年全市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进行公示通知(二)
2017-04-25来源: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各区、市招考办,全市各有关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对2017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进行审查和公示的要求,青岛市招考办在对申请特殊考生资格的考生进行初步审查,现对2名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5月3日,为期10天。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疑议,可以直接向所在区、市招考办当面或通过电话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事实清楚。各区、市招考办要认真落实并及时将情况报青岛市招考办。各区、市招考办,各有关学校要及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

公示结束后,省考试院将对申请考生资格进行复审,最终结果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青岛市招考办受理电话:85786211,办公地址:市南区鄱阳湖路5号甲。

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

附件:

1.青岛市2017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公示名单(二)

特殊考生类型:加分或降分

考生号 姓名 性别 毕业学校或单位 特殊考生种类
17370283110450 庞超 山东省平度第一中学 华侨子女

特殊考生类型:优先录取

考生号 姓名 性别 毕业学校或单位 特殊考生种类
17370281150109 于田玥 山东省胶州市第一中学 一级残疾军人子女

2.各区、市招考办电话及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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