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教育系统2017年4月赴华南师范大学招考教师资格初审报名材料清单
2017-04-21来源:坪山区人民政府网

(材料审查时,验原件收复印件)

考生报名时,请按如下顺序装订复印件材料:

1.报名表(贴照片、个人签名)。

2.身份证。

3.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

4.成绩单

5.教师资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供承诺书,承诺毕业后1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并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学历学位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必须提供全日制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

7.其它获奖证书、作品等资料

8.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9.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请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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