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教育厅师范处有关小学教育(全科教师)签约的要求,现将预录取考生签订协议的流程公布如下,请考生严格按照流程时间要求签订协议,把握好时间节点。
1、4月16日,南阳师范学院公示考生成绩和预录取情况;
2、4月17日,印制定向培养就业三方协议书;
3、4月17日-22日,南阳师范学院将协议书送达各设岗县教体局;各设岗县通知预录取考生务必于4月20日上午12:00前到各设岗县教体局统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三方协议书(协议每人一式四份),考生须承诺毕业后到乡村小学、教学点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如果有预录取考生拒签者,预录取考生需要写出放弃录取资格的书面申请。
各设岗县教体局务必于4月20日下午17:00前同我校联系反馈签订协议书情况,对放弃签订协议书的考生,我校可不予录取并依次进行递补录取,直至完成设岗县(市)培养计划。
各设岗县全部定向培养三方协议签订完毕后,需把签订完毕的三方协议书2份送至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科(中区办公楼N106)。学校收到协议后,在南阳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正式录取名单。
招生就业处招生科电话:0377—63513466
南阳师范学院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