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扬州市宝应县广洋湖镇招聘镇管后备干部人员简章
2017-04-20来源:宝应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培养一支素质好、能力强的优秀镇管后备干部队伍,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经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批镇管后备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诚信正派,群众公认度较高。

2、具有胜任聘用岗位相应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热爱镇村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

3、男性40周岁以下(1977年以后出生,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女性35周岁以下(1982年以后出生,优秀的可适当放宽),第一学历高中(中专)及以上。

二、岗位设置

计划招聘20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5名),优先考虑财会、文秘、规划、建设、农技、法律等6个方面专业,录取后由镇党委在全镇范围内进行调剂。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宣传报名(4月20日-5月5日)。各村、社区、镇直部门开展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建立名册,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动员、民主推荐、鼓励报名。报名既可个人自荐,也可村、社区、镇直部门推荐。

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寸免冠照片、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镇组织科报名(广洋湖镇人民政府三楼西),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联系电话:0514-80892671。

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2、资格审查(5月6日-5月9日)。镇组织科、监察室、派出所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初审公示(5月10日-5月12日)。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公示。

4、笔试(5月15日-5月17日)。根据报名人数而定是否进行笔试。

5、面试(5月18日-5月19日)。面试主要通过案例分析,考察沟通协调、矛盾化解、应急处置、语言表达等实际能力。同等条件下,对中共党员、有基层工作经历、创业经历、退伍军人或企业班组长以上任职经历的,优先聘用。

6、组织考察(5月22日-5月26日)。

7、体检(5月31日)。

8、研究录用(6月5日-6月11日)。

四、管理及相关待遇

1、人员管理。人员聘用后,组织关系、行政关系、工资关系转至镇后备干部人才管理中心,并与镇后备干部人才管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入聘者第一年为试用期,由镇党委研究调剂安排到相关村、社区、镇直部门使用。一年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上述关系转至相关村、社区、镇直部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用。

2、待遇报酬。入聘者第一年工资福利由镇后备干部人才管理中心统一发放。第一年为试用期,工资标准为:第一学历本科工资年薪不低于3万元、第一学历大专工资年薪不低于2.6万元,统一缴纳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可享受其他考核奖励及工资晋升待遇。

3、职务待遇。试用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继续使用的,在村、社区工作的经镇党委研究并报请县相关部门同意后优先安排进编,且任命相关职务;在部门工作的,明确相关职务。所有正式聘用人员享受其他考核奖励及工资正常晋升待遇。

五、本简章由广洋湖镇党委组织科负责解释。

中共宝应县广洋湖镇委员会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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