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思路
2017-04-20来源:易贤网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及省、市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一条主线(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突出两大主题(和谐、发展),树立三种观念(正确的大局观、科学的维稳观、积极的群众观),深入推进四项重点工作(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政法队伍建设),做到四个统筹兼顾(基层基础建设、社会面防控、严打整治、服务经济建设),深化细化五大机制(社会风险评估、情报信息分析研判、群防群治工作、党政联席会议定期研究综治维稳工作、督导督办),全力维护全市的持续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安定有序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在全市各级政法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力争实现“三下降、三提升”和“四个不发生”。“三下降”,即:重大刑事案件明显下降、群体性苗头事件明显下降、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明显下降;“三提升”,即:政法队伍综合素质明显提升、政法机关公信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四个不发生”,即:努力做到不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治事件、不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刑事案件。

三、主要工作

1、突出四项重点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深入开展

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政法队伍建设四项重点工作,紧紧抓住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充分体现了中央、省委抓源头、抓根本、抓基础、抓保障的战略思维,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

第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必须抓源头,深入推进社会矛盾排查化解。

一是超前排查,控制增量。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要针对军队退役、银行协解人员等重点群体,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农村事务等重点矛盾,结合现阶段的形势任务,重点排查五方面的问题,即涉民、扰民、碍民问题;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问题;特殊群体和无利益诉求群体的怨气表达问题;因经济纠纷、相互拖欠、执行不到位等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可能引发群体聚集和群体性苗头事件的隐患问题。

二是主动化解,减少存量。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隐患,要充分发挥县区党委、政府统揽和“三位一体”调解体系作用,特别是要强化行政调解的力度,做到三位并行,一体推进,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基本不出县”的工作目标。对近年来发生的涉法涉诉“骨头案”、执行积案等疑难案件,各县区主管领导、各级政法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包案,逐案制定化解措施,加大协调和办理力度,力争在年内基本解决完毕。对新发生的涉法涉诉案件,要逐件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是稳妥处置,防止激化。群体性事件具有影响大、危害大、解决难度大的特点。对此,必须慎重对待,超前工作,严防发生和激化。县区党委、政府和政法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新时期群体性事件的特点、规律,建立有效的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要以关注民生、解决问题为重点,努力拆除“社会隔离墙”,消除“社会隔离笆”。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解决处置好群体性事件。

第二,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的发展,秩序的建立完善,必须抓根本,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强化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外来人员、流动人口明显增多,城市的吸附容纳能力明显增强。对此,县区党委、政府要按照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原则,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长效机制。要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认真解决他们就业、就医、就学、住房等方面的问题,公安、劳动、街道办事处要依托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做到信息共享,管理互动。要借鉴奥运、国庆安保的成功经验,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房屋中介、用人单位、出租人的管理办法,落实承租人、用人单位和监管部门的责任,做到“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

二是强化特殊群体的帮教管理。对刑释解教、假释、社区矫正和社会闲散人员等特殊群体,要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教育帮扶体系,防止犯罪和重新犯罪。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要以回归社会、促进就业、防止重新犯罪为重点,着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对假释和社区矫正人员,要积极研究探讨关爱、教育、帮扶、监管的有效之路,建立衔接机制,落实安置政策。各县区在全面推进的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选树典型,以此提高整体工作能力。

三是强化重点部位和行业的管理。县区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要按照整治先行,服务到位,管理落实的要求,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矿区、治安混乱地区的管理作为重点,制定长效性的刚性规定。要通过加大社会投入、健全基层组织、延伸公共服务、改善生活环境等办法,完善保障措施,实施动态管理。要进一步加强歌厅、网吧、旅店、洗浴、废旧金属回收等特种行业的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健全管理机制,规范经营活动。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强化督导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整治和规范行业治安秩序。

四是强化重点物品的管理。油、气、水、电事关经济发展和百姓的切身利益,必须强化监管。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物品事关生命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必须严格审批程序,严格使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五是强化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电信运营企业和用户的法律责任。要加强对互联网、手机短信的监管,及时删除封堵有害信息。要建立网评员队伍,加强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别有用心人员借网滋事。

第三,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政法系统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必须抓基础,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一是改进执法方式。在当前复杂的执法环境下,政法机关执法活动必须着眼于“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从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出发,积极主动地按照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调整执法方式,改进执法手段。既要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又要坚持理性、平和、规范执法,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加强执法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法干警执法瑕疵档案,对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执法瑕疵的干警,要进行办班学习,并探索停职、取消办案资格等有效办法。要把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作为加强和改进执法活动的重要内容,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要进一步加大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促进和谐稳定。年内,市公检法各部门都要选树一批宽严相济典型,积极探讨,全面提升政法工作水平。

三是要强化执法监督。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要大力推进“阳光执法”,建立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调查、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容易出问题的“关键点”,各级政法部门要进行全过程监控管理,及时发现问题,杜绝后患。

第四,大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政法工作上水平,必须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着力锻造作风过硬、素质一流的政法队伍。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要认真贯彻市委九届七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抓转变、抓提升、抓落实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把促发展、保稳定作为衡量班子队伍的重要依据。市、县政法委要对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分期分批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市直政法各部门要对后备干部、基层工作骨干分期分批进行一次轮训,每次培训、轮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各部门要及早制定培训计划,切实提高培训质量。要强化执法为民教育,使广大政法干警真正从思想上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

二是严格管理。管理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没有严格的管理、严格的纪律,政法工作履行职责将无从谈起。严格管理,必须坚持从严治警,严格落实四条纪律和十条禁令,切实加强对队伍的日常管理,经常开展警示谈话、警示教育活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严格管理,必须切实加大纪律的执行力度,对侵犯群众权益、损害群众利益的,对执法不公、枉法裁判的,决不姑息,必须坚决清除出政法队伍,必须依法依纪严惩不怠。

三是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抓班子带队伍,始终把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作为重要内容抓紧抓好。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做到常修为政之道,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怀爱民之情。要强化各级政法党组织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广大政法干警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2、做到四个统筹兼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级政法部门在抓好四项重点工作的同时,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充分发挥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推动发展的职能作用,统筹抓好基层基础建设、社会面防控、严打整治、服务经济四项工作。

第一,强化基层基础,夯实维稳根基。基层稳才能全局安,基层好才能整体强。为此,必须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第一道防线。

一是强化对基层基础的调查研究。要认真研究探讨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特点规律,发现新矛盾,解决新问题。要高度关注民生,积极研究民生维稳的新路子、新办法。今年,市委政法委将结合维稳实际,采取蹲点驻村的形式,对人口就业、特殊人群帮教、辍学、网络管理、宽严相济、基层维稳组织6个方面组织深入调研,进一步了解工人、了解农民、了解基层,增强主动性,掌握主动权。市直政法各部门、各县区委政法委也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以调研成果指导和推进工作。

二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县级党委政法委建设,配齐配强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切实担负起领导协调基层政法工作的责任。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进一步形成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负总责,政法、综治、维稳、信访等部门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村(居)党支部为核心,驻村(社区)警务室、治保会、调委会、治安巡防队等多方面力量联防、联查、联调、联控的工作机制。要把基层综治工作进一步向企业、学校、行业协会延伸,积极拓展综治工作网络。

三是加大保障和投入力度。各县区在使用好上级专项资金的同时,也要搞好配套和保障工作,从政策导向、力量配置、经费装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要坚持从优待警,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以增强政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强化社会面防控,推进平安张家口建设。安居乐业是人民群众的根本要求,也政法机关的神圣职责。推进平安张家口建设,必须进一步提升全市社会治安防范水平。

一要切实加强人防。公安机关要以加强信息化、执法规范化、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三项建设为重点,大力实施警力下沉计划,充实基层防范力量,进一步深化“三级巡控”机制,提高街头路面见警率。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形成专群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要着力巩固物防。认真落实单位内部管理八项制度,对重点部位安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设施和视频监视系统,组织指导企事业单位内部、新建住宅小区建立警务室。

三要全面发展技防。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科技防范五年规划(XX—2011),今年年底,全市重点单位技防设施覆盖面要达到100%,内部单位、城区学校及企业的重要部位技防设施安装率要达到100%,居民小区技防覆盖面要达到70%以上,公共复杂场所技防设施要达到80%以上。

四要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要不断扩大创建范围,提升创建层次,完善创建机制,提高基层自治、自防能力。今年,各县区的平安单位要达到60%以上,平安家庭要达到90%以上。要结合基层创安,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大力推进法律“九进”,提高广大群众法律素质和履行法律义务的自觉性。

第三,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违法犯罪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对此,绝不能手软,必须除恶务尽。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的原则,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各级政法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强化警种联动,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打黑除恶,要向纵深推进,持续严厉打击各种行霸、矿霸、乡霸、车匪路霸,坚决铲除各种黑恶势力。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要立足于从重从快,以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为重点,坚决打击杀人、绑架、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做到快侦快破,快诉快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从治乱入手,查清摸准治安混乱的地区、部位和场所,查清摸准突出治安问题、不稳定因素,查清摸准影响公共安全的苗头、隐患,加大对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力度,防止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

第四,服务经济建设,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经济连着民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政法机关在服务经济建设上有广阔舞台,必须有所作为。要以积极的姿态、主动的作为,从法律服务、治安环境上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4+3”重点产业规划,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谋划服务措施,建立联企制度,制定惠企政策,提供法律援助,简化审批程序,保护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要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依法维护公平交易和有序竞争。对涉众型经济案件,要快侦快判。要依法快速审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下大力解决执行积案,确保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大力实施民生工程,高度关注城乡低保户、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等弱势群体,广泛开展警民结对帮扶活动,千方百计地为他们分忧解难。

3、深化五大机制体制,着力构建维护稳定长效机制

机制维稳是治本之策。去年5月份,我们在万全县召开现场会推行了四大长效机制,有力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但是,有的县区重视不够,抓的不实。今年,要继续抓好深化和完善。

第一,深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隐患的有效之策。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要对全年经济社会中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等进行认真筛选,适时逐项进行评估。对县区阶段性稳定工作和重大节日、敏感期社会稳定形势,要进行专项评估。对预测评估出来的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隐患,要组成专门工作组进行先期排查,先期化解,最大程度地把风险和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程度地降低行政成本,最大程度地减少行为阻力。市委政法委、市维护稳定领导小组要强化对各县区评估工作进展情况的检查督导,对应当进行评估而没有评估、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视情给予一票否决警示或一票否决。

第二,深化情报信息分析研判机制。做好维护稳定工作,情报信息是前提、基础和关键。要大力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今年,要以加强情报信息员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及时发现搜集基层动态信息为保证,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与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密切合作,要在全市三分之一的行政村、238个社区、大中型企业和大中专院校,分别物色建立一名信息员,把工作触角延伸到最基层、辐射到各行业。要畅通公开和秘密两大渠道,加强人力和技术两大手段,重点收集敌情、社情、网情三方面信息。要不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对掌握的情报信息,各级各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做出分析研判,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切实把不稳定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三,深化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奥运、国庆安保实践证明,人民群众在治安防范、维护稳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此,要把现有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要加强乡镇专职巡防队建设,每个乡镇(街道)要建立20人左右的专职治安巡防队,佩戴统一标识,配合专业队伍开展巡逻防范。要加强村(社区)义务巡逻队建设,组织发动治安积极分子、志愿者,大力开展邻里守望、十户联防等群防群治活动。要积极发展新型群防群治队伍,组织引导物业管理人员、出租车司机、公共复杂场所从业人员参与群防群治组织,不断拓展群防群治工作领域。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动员机制和参与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多渠道筹集群防群治工作经费,对参与群防群治人员给予适当补贴,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第四,深化党政联席会议定期研究综治维稳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是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来完成的重大任务。为此,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综治维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分析研判维护稳定形势,安排部署阶段性任务,及时研究出台支持性政策,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对会议形成的意见和决定,要落实责任部门,明确专人负责,规定办结时限,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第五,深化维护稳定工作督导督办机制。督导督办是推动工作落实行之有效的方法。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本地、本系统维护社会稳定总体情况、重要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要采取联合督导、专项督导、随机检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实地开展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措施,堵塞漏洞。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隐患,各级综治办、稳定办要建立台帐,挂图作战,并以《维稳令》的方式挂帐督办。对每件矛盾隐患,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并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对按期化解的,及时销号,仍未办结的,要提级督办,并进行通报。对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对涉及的地方和部门要进行否决警示或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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