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勤廉示范单位的实施意见
2017-04-19来源:易贤网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部门勤政廉政建设,提高我市行政机关行政效能和全体人员勤勉履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促进我市行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厅和盐城市局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局开展争创“勤廉示范单位”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指导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提高实战水平、争当全省排头”这一全局工作主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夯实反腐倡廉工作基础;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清正廉洁的行政干警队伍,为我局实现首批跨入全省“优秀县级局”、全省“行政系统排头兵”提供政治保障。

二、目标要求

争创全省行政系统“勤廉示范单位”的目标要求是:

1、班子表率作用好。局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有力,模范遵守政治纪律。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议事规则,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决策科学民主,模范遵守工作纪律。“一岗双责”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坚持原则,严于律已,模范遵守廉政纪律。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明确,团结协作,相互支持配合。

2、勤政为民实效显。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强,为民服务本领高,效能建设成效突出。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流程规范、便民利民,行政效率高。机关全体人员勇于创新,恪尽职守,作风扎实,工作高效。政风、警风、行风建设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不发生被查证属实的有效投诉。

3、干警法纪观念强。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文明执法,做到公开透明、公正规范、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无利用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行为,不发生执法过错案件及其它有损行政机关形象的违纪违规行为。

4、党风廉政工作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有效,责任分解明确,责任考核到位,责任追究严格。党风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健全,廉政文化建设形式多样,成效明显,崇廉尚廉氛围良好。反腐倡廉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度执行有力。监督制约机制健全,权力运行规范。不发机关人员违纪违法案件。

5、整体工作绩效优。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整体工作继续实现盐城领先、全省上游绩效目标。不发生行政败诉案件。

三、活动载体

1、实施岗位勤廉教育。围绕争创全省行政系统“勤廉示范单位”的目标要求,以及全局年度总体工作目标任务,在机关各科室、全体人员中组织开展以“明勤政目标、订勤政措施、创勤政业绩,立廉政誓言、找廉政差距、做廉政表率”为主要内容的“三勤三廉”岗位勤廉教育活动。引导全体人员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进一步强化“干事、干净”勤廉理念,倡导真抓实干、奋发有为、清廉高效的工作作风,大力营造和谐发展、健康向上的机关勤政廉政氛围。

2、积极投身服务实践。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把争创全省行政系统“勤廉示范单位”的实际行动体现到具体的服务实践中去,在机关全体人员中组织开展“勤廉和谐、服务发展”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机关人员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把“机关比服务争一流”、“深入普法十百千万”、“为企业为基层服务月”等系列活动列为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积极为企业、基层及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真正将争创活动的成效转化到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上来。

3、开展勤廉述评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局机关人员季度述职形式内容,在机关全体人员中开展“勤政廉政季度双述双评”活动,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围绕季度勤政廉政情况进行述职,并由机人全员以及基层单位、服务对象进行现场测评,将测评结果列为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机关人员争先创优业绩档案,把建好用好业绩档案作为机关人员体现勤政廉政的重要载体,作为客观评价机关人员勤政廉政成效的主要依据。

4、加强勤廉文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勤廉知识教育,深化勤廉文化建设。通过建“勤廉走廊”、悬挂勤廉标语、设立勤廉警示牌等,营造勤廉兼优的良好环境。在东台在线网站的“队伍建设”栏中开设勤廉课堂、廉政法规、心得感悟等勤廉栏目,及时提供喜闻乐见的勤廉文化资讯,积极倡导履职尽能、争先创优、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

5、建立勤廉工作制度。建立勤廉预防制度,充分发挥机关人员业绩档案的作用,强化机关人员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实现监督关口前移,提高监督效果;强化勤廉监察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服务保障作用,围绕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勤廉监察专项活动;完善勤廉监督制度,发挥好外部监督主体的作用,调整充实行风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行政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评议。

6、认真组织评比表彰。充分激发机关各科室及全体人员的争创热情,对争创活动中成绩突出、经考核合格的科室和个人,局党组在年终组织评比、表彰“勤廉科室”1至2个、“勤廉个人”3至5人。评比、表彰主要采取申报、推荐、测评、考核、审批的方法进行。

四、措施要求

1、深化认识。开展争创全省行政系统“勤廉示范单位”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我市行政部门反腐倡廉建设和效能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加强队伍建设,引导全体人员严格遵纪守法,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树立行政部门良好形象的重要抓手。各科室、机关全体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争创“勤廉示范单位”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不断增强主体意识、参与意识、责任意识,把思想统一到上级行政部门的部署要求上来,自觉投入到争创活动中去。

2、明确责任。局党组把开展争创“勤廉示范单位”活动列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争创活动领导小组。各科室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本科室争创活动的责任,落实、推进争创活动的各项措施。局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情况,推动争创活动深入开展。

3、狠抓落实。各科室要围绕争创目标要求和争创活动载体的具体内容,结合科室实际,突出重点,明确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确保整个活动有计划、有秩序地开展。要把争创活动与“提高实战水平、争当全省排头”创建活动有机结合,与做好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相互提高,共同推动全局整体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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