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丽水支队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文职辅助岗。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热爱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事业。
(二)具体条件
年龄在40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具备一定文字编辑能力,有从事文字编辑岗位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1.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报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4月19日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支队114办公室;联系人:王警官;联系电话号码:05782560999(丽水市莲都区西站路95号,丽水市公安局车管所隔壁)。
4.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照片1张。
5.招聘程序包括报名(初审)、考察、政审、录用(含试用期)等。相关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相关待遇
可提供集体宿舍住宿,具体薪资待遇根据岗位情况面议,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保险(五险一金)。
浙江省公安厅高速总队丽水支队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