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要求,昆明市教育局拟组织2009年度昆明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4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有关处室、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
三、报名方式: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内人员报名、各高校负责本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负责受理户口或工作单位在昆明市辖区内的有关人员报名。各受理报名单位负责审核报名人员资格,并将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情况报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
四、报名需要携带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普通话合格证、思想品德鉴定、体检表等。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收费依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昆发改收费〔2008〕473号)文件,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每人180元。
六、请于4月底登陆昆明教育人才网和昆明教育信息港查看领取测试通知和试题时间。测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知单。
七、其他:相关表格下载见附件。
八、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青云街25号。
联系人:阳老师;联系电话:0871—5165786。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