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教育部下达我院非全日制招生计划19个,现空余15个计划未完成,经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进行校内调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剂条件
参加我院全日制作曲方向、计算机音乐作曲方向和音乐表演与教学(音乐表演与教学各研究方向的复试主科成绩须达到我院已发布的合格分数线)各研究方向复试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至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相对应的各研究方向,申请调剂前的研究方向须与申请调剂至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一致。
二、调剂录取原则
学院将根据非全日制空余计划数,结合考生申请情况及学院办学实际,确定各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数,按照总结构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三、申请流程
1、考生自愿填写《武汉音乐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校内调剂(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并签字,保证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符,责任自负。
2、考生将填好并签字的申请表于2017年4月17日下午14:00-17:00统一交至招生就业处,过期不候。考生也可委托他人代办申请手续,办理时须提交申请表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5日
附件1:武汉音乐学院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校内调剂(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