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公示
2017-04-15来源:江南大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精神和我校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有关规定,我校在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以内确定校考合格人数,美术设计类专业合格线为481分,舞蹈编导专业合格线为408分,表演专业合格线为582分,港澳台地区考生美术设计类专业合格线为400分。现将2017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7年4月13日-4月20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我校监察处或招生就业处反映。监察处联系电话:0510-85913557,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510-85915666。

附件:

1. 2017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按姓名拼音字母排序)

2. 2017年艺术类专业港澳台地区校考合格考生名单(按姓名拼音字母排序)

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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