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通知
2017-04-15来源:广州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广州市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7〕5号)规定:“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应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将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按照各区认定办要求办理):

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4月22、23日(星期六、日)。

测试地点:广州市第二十一中学(环市东路天胜村16号之一,地铁5号线淘金站B出口前行100米)。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缴费及测试分组安排

(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

参加测试的申请人按自己缴款书编号(见附件1)、通过广州财政非税收入网上缴费平台缴费(也可以在该平台打印缴款通知书到相应银行缴费),网址:http://fswsjf.gzfinance.gov.cn/ops/。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通过广州财政非税收入网上缴费平台进行缴费的流程”(见附件2)。4月18日前(含)必须缴费完毕,逾期没有缴费的不得参加测试。

(二)测试名单及分组安排。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分组安排,详见附件3广州市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安排表。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及步骤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采取现场抽题、备课(写教学设计)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根据自己所报考的任教学科,在现场从提供的教材中随机抽取备课题目(一章中的一节或一课文)后,到备课室备课、撰写教学设计(时间20分钟)。备课结束后,接受测试(时间20分钟,试讲和面试)。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要求

(一)参加测试的人员,测试时必须出示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测试。

(二)测试分上午(8:30-12:00)和下午(13:00-17:00)两个时段进行。参加上午测试人员须于8:00前到候考室报到,参加下午测试人员须于12:30时前到候考室报到。逾时不到,当自动弃权处理。

(三)撰写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应包含如下几个内容:1.教学目标;2.教学内容分析;3.教学过程(步骤);4.教学方法;5.教学评价等。

(四)试讲方式:讲课。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

2017年4月28日,在“广州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网站公布通过名单(网址:http://www.gzedupg.com/zigerending.php)。

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

相关附件详情请参考:http://www.gzedupg.com/zigerending_detail.php?pid=1&id=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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