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门17上半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总结
2017-04-14来源:易贤网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的工作部署,主要围绕“农村土地流转”、“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统计”、“"数字乡村"系统维护数字更新”、“农村信访及稳定工作”、“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招商引资”等方面开展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新的进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全市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农村土地流转

1、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各地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行了大胆实践。统计显示,我市土地流转逐步推进,流转规模日趋扩大。截止XX年12月底,全市共签订家庭承包土地流转合同49938份,比XX年的34760份增加15178份;土地流转面积241506亩,比XX年的206605亩增加34901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0.25%比XX年的8.51%增加1.75个百分点。在全市农村土地流转中,嵩明县流转61627亩,比XX年的43814亩增加17813亩,增幅达7.96个百分点,其次为寻甸增4.02个百分点,东川区增2.57个百分点,安宁增2.48个百分点,宜良增2.18个百分点。部份县区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流转比例呈现下降的情况,呈贡县下降了2.03个百分点。

2、工作开展情况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是实现农业规模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也是适应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因“市”因“势”利导,着力引进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外商资本开发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一些地方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展较慢,规模较小,流转行为不够规范,流转纠纷时有发生,土地的分散经营与产业化、市场化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为认真贯彻现代农业“六抓”工程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上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我局于年初成立了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并于XX年12月组织市县和部分乡镇农经站长到中国农大学习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理论,回来后迅速开展了大量的调研工作,XX年3月完成了“《**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初步摸清了**市土地流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有关法律和政策的相关规定。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于4月初代市政府拟定了《关于推进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在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基层和市级相关部门的意见,根据我市实际,并借鉴了江苏、济南、郑州、成都等外地经验,形成了《实施意见(送审稿)》,党的“xx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又根据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仇和书记、李副市长的指示,参照“长沙等地扶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实施意见》,形成了(送审稿),《实施意见(送审稿)》于XX年11月20日上市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研究,经常务会议研究认为,鉴于目前的经济形势,返乡的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实施意见》暂缓实施,今年3月初市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对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进行了为期5天的调研,充分肯定了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目前针对农民工返乡的情况,我们对《实施意见》又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最近我们又再次向市政府上报,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再次向有关单位进行征求意见,争取今年内通过政府审定并实施。

(二)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

1、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销售和收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采购和付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存货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技资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借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同时建立财产清查制度。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的行为、加强村级财务人员培训、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积极推进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和会计核算电算化、努力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民主化程度。特别是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经市政府11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于XX年2月1日施行。

2、于XX年4月17日下发了“**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调做好财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增强做好村级财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明确财务公开的基本原理与目标要求,

3、于XX年5月19日与财政局、审计局联合下发了“**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指导性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于今年底前实现100%的村级会计委托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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