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招考司法辅助人员信息汇总
2017-04-14来源:易贤网

2017年厦门市翔安保安公司招考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辅助人员简章

参考资料 【易贤网网校:考试用书/直播课程】
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17年7月30日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名时间 2017年04月19日至04月21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工资待遇

1.公示。对经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在翔安区人民政府网、“翔安检察”微信公众号公示三天。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厦门市翔安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已就业的聘用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年终根据绩效考核发放绩效奖励。

3、工资待遇约为75000元/年(含五险一金)。

相关文件

·附件1: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

·附件3:报名表

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353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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