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信阳市)考生体检须知
2017-04-14来源: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体检前24小时内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吃油腻食物,不要饮酒、服用药物,避免剧烈运动。体检的当日早晨,不要吃饭、饮水,保持空腹。

2、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到地点报到(4月15日和4月16日早上7:00前到达东方红大道与中山路交叉口银座商城(原银珠广场)门前集合)。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凭本人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按照既定的分批、分组自觉排队、接受工作人员的查验。

4、按医院的收费标准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费用。

5、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接受带队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佩戴胸牌。体检过程中不要擅自离队单独行动。

6、不要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参加体检。已携带的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7、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不能漏检。

8、女性考生如在月经期间,请及时告知体检医生。

9、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所报考的省辖市人社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所有项目的复检均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本次体检,在医院设有体检指导监督组,负责指导监督体检工作。考生若发现医护人员、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况,可及时向体检指导监督组举报。

11、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12、体检结束后,到医院指定地点就餐后自行解散。

中共信阳市委组织部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七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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