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烟台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考场规则
2017-04-13来源:烟台职业学院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文化考试(4月15日上午9:00-11:00),职业能力测试(下午13:00),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笔刀、直尺,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报纸、草稿纸、计算尺、计数器和录音器材、电子记事本等进入考场,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三、考生进入考场,即按准考证号码或座位号入座,并将自己的准考证和身份证等证明身份的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对,不准喧哗吵闹,保持考场安静。

四、考生在试卷分发后,考生须将本人的准考证号码及姓名清楚、正确地填写在答卷纸密封线内规定的位置上,切勿遗漏。

五、考生答题,主观题必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书写,用红笔、铅笔答题,不予评分;答题卡的答案填涂区域必须用2B铅笔填涂,否则不予评分。如遇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但对试题内容不得要求监考人员作任何解释或启示。

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随意离开自己的座位,严禁夹带各类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传递和交换考试信息,违者以考试舞弊行为记入考场记录,并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单独招考、春夏季高考等考试资格。

烟台职业学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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