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考生素质测试须知
2017-04-12来源: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测试流程》

1. 考生入场,核实考生身份,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号;

安排上午面试的考生(详见准考证规定时间),4月15日上午7:40进入“候考室”,7:50考生抽签面试顺序号,8:00后不得入场,按缺考处理。安排下午面试的考生(详见准考证规定时间),4月15日中午12:00进入“候考室”,12:10考生抽签面试顺序号,12:20后不得入场,按缺考处理。

2. 考生凭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的考生凭户口本原件)、准考证原件、抽签号、高中阶段获得区(市、县)级及以上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进入面试室;

3. 考生进入面试室后,将准考证原件、抽签号、高中阶段获得区(市、县)级及以上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交给考评人员;

4. 考评人员提问,考生回答若干问题,面试时间控制在5分钟左右;

5. 考评人员宣布“面试结束”,考生自行离开面试室;

6. 面试结束的考生可以自行离开面试区域,不得在面试区域内逗留交谈。

其中空中乘务专业进行分组测试:安排上午面试的考生(详见准考证规定时间),4月15日上午7:40进入“候考室”,8:00后不得入场,按缺考处理;安排下午面试的考生(详见准考证规定时间),4月15日中午12:00进入“候考室”,12:20后不得入场,按缺考处理。面试结束的考生可以自行离开面试区域。

《考生守则》

1. 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评人员及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评人员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干扰报到现场、面试区域及其它工作地点的秩序。

2. 考生应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进入“候考室”,凭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的考生凭户口本原件)、准考证原件、抽签号、高中阶段获得区(市、县)级及以上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未进行过面试的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及面试区域。

3. 在“候考室”及面试区域内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得大声喧哗;在面试室内不得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等。

4. 考生进入面试室后,将准考证原件、抽签号、高中阶段获得区(市、县)级及以上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交给考评人员。

5. 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包括移动手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任何物品进入面试室。面试室内不得自行传递纸条、用品等。

6. 面试开始信号发出后,开始面试,考评人员提问,考生回答问题。

7. 没有听清楚考评人员的提问,可举手询问;涉及提问内容的疑问,不得向考评人员询问。

8. 面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停止答题,立即离开面试室,不得在面试室内向考评人员询问面试成绩。

9. 面试结束的考生请自行离开面试区域,不得在面试区域内逗留交谈。

10. 对违反规定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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