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专业2017年单独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春季高考考生)
根据《淄博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淄博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命题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考核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工商管理学院院长任组长,相关专家、纪检等工作人员组成的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组,具体负责电子商务专业技能测试的组织实施。
三、考核方式
春季高考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时间:10分钟。
考核方式以问答形式提出,测试题目由考生现场随机抽签确定。
专业技能测试包括:
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心理素质;
专业特长及爱好、未来就业打算;
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网络营销、网上创业等相关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能力。
不涉及自己的姓名、毕业学校等个人信息。
四、考核程序
1.考核时间:2017年4月15日,下午13:00-18:00
2.考核地点:淄博职业学院南校区四楼D区。
3.考核顺序:抽签确定电子商务专业技能测试顺序,按抽签序号分组依次进行。
五、计分办法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50分。其中:
1.综合素质(40分)
2.特长及才艺展示(40分)
3.对专业的掌握和应用能力(70分)
六、成绩确定
专业技能测试采用每位专家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分别对考生进行独立评分方式,工作人员汇总所有专家评委对考生的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得分。
七、考核督察
学院纪检监察室、绩效考核办派员全程实施监督,从专业技能测试、评委评分、评分表的收取及成绩统计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