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六所重点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获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士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的200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其中:云南师范大学毕业生仅限于华宁生源。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5.根据《中共华宁县委办公室 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华办发〔2002〕76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4年3月9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 :语文1个、数学2个、物理1个、英语1个、音乐1个。
二.招聘原则
岗位需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分岗位择优聘用。
三.招聘办法
1.报名办法:按所公布的需求数分岗位报考,每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09年3月9日至3月16日。
3.报名地点:华宁县教育局人事师训股。
联 系 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877-5011263 13150500396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传真:0877-5013800
5.招聘方式:采用现场讲课和考核择优聘用。采取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讲课总分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0分),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岗位需求数择优聘用,其中英语水平达八级者在同等分数情况下优先考虑;若参聘人员成绩均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讲课时间:2009年3月24日(3月23日上午9时在华宁一中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抽取上课顺序)。
7.报名时所需证件(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以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为依据,但聘用时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8.报名材料中应注明应聘岗位和个人联系电话,并保持联系畅通,若无法联系者校方按弃权处理。
四.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县教育局和县人事劳动局组织所招聘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人员根据所报岗位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五.收费
参照相关收费标准,本次教师招聘收取报名200元。
六.优惠条件
被聘用人员可优先购买华宁县教师小区框架结构120、140平方米户型住房,单价每平方米1400元。
七.本次招聘成立由政府分管教育领导、人事、监察、教育、一中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华宁县人事劳动局 华宁县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五日
附: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 人数 | 招聘条件 |
语文 | 1 | 专业对口,普通话达一级水平 |
数学 | 2 | 专业对口,普通话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
物理 | 1 | 专业对口,普通话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
英语 | 1 | 专业对口,普通话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
音乐 | 1 | 专业对口,普通话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