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华宁县第一中学2009年招聘教师公告
2009-03-09来源:华宁县教育局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六所重点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获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士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的200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其中:云南师范大学毕业生仅限于华宁生源。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5.根据《中共华宁县委办公室 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华办发〔2002〕76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4年3月9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 :语文1个、数学2个、物理1个、英语1个、音乐1个。

二.招聘原则

岗位需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分岗位择优聘用。

三.招聘办法

1.报名办法:按所公布的需求数分岗位报考,每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09年3月9日至3月16日。

3.报名地点:华宁县教育局人事师训股。

联 系 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877-5011263   13150500396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传真:0877-5013800

5.招聘方式:采用现场讲课和考核择优聘用。采取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讲课总分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0分),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岗位需求数择优聘用,其中英语水平达八级者在同等分数情况下优先考虑;若参聘人员成绩均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讲课时间:2009年3月24日(3月23日上午9时在华宁一中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抽取上课顺序)。

7.报名时所需证件(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以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为依据,但聘用时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8.报名材料中应注明应聘岗位和个人联系电话,并保持联系畅通,若无法联系者校方按弃权处理。

四.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县教育局和县人事劳动局组织所招聘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人员根据所报岗位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五.收费

参照相关收费标准,本次教师招聘收取报名200元。

六.优惠条件

被聘用人员可优先购买华宁县教师小区框架结构120、140平方米户型住房,单价每平方米1400元。

七.本次招聘成立由政府分管教育领导、人事、监察、教育、一中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华宁县人事劳动局   华宁县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五日

附: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人数 招聘条件
语文 1 专业对口,普通话达一级水平
数学 2 专业对口,普通话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物理 1 专业对口,普通话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英语 1 专业对口,普通话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音乐 1 专业对口,普通话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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