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现将入围上海海关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阶段的考生名单予以公布,并就考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同一职位按考生准考证号排序)
考察人选按1∶1的比例确定,实行等额考察。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如下:
二、考察时间
考察工作预计将于四月底前完成。
三、其他注意事项
考察阶段所需材料如下:尚未提交的户籍证明原件;尚未提交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成绩单原件;社会在职人员尚未提交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考生可将上述材料直接递交给我关考察工作人员或于2017年4月15日前将材料寄送至上海海关人事处(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3号419室,邮编:200002)。
考察工作人员将对所有考生开展实地考察,考察前将主动与考生联系相关事宜,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考察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切勿相信非我关工作人员发送的信息,如有疑问请于我关考录咨询热线确认。
专此通知。
联系电话:021-63233303(工作时间:上午8:30-下午5:00)。
上海海关人事处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