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教育考试院和我院《2017年内蒙古单独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2017年单独招生计划数、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依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总分,按照“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按数学、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经过报名、现场确认等工作,拟录取以下41名同学。我院将拟录取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内蒙古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公布最终录取人员名单。考生提供的材料未通过内蒙古教育考试院审核,我院将不予录取。
2017年内蒙古单独招生拟录取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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