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相关要求
2017-04-07来源:湖北美术学院

各位考生:

现将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上网公布,并进行公示(见附件1)。

附件1:拟录取名单

录取基本原则: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对不同专业和学位类型分别排序,择优录取。若有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专业创作成绩择优录取。

考生若对拟录取名单有疑问,请在4月15日前直接向招生就业处咨询和反映(电话:027-81317222)。拟录取名单需要上报湖北省招办和教育部,经全国录取联合检查通过后正式确定,通过后将发放录取通知书。

为做好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政审手续

1、 拟录取考生请下载并打印政治审查表(附件2:政治审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没有党组织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

2、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的学院(系)党组织填写并盖章;

3、没有正式单位的非应届考生由考生户口所在村委、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

4、所有考生必须在5月1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政治审查表交到招生就业处,外地考生可邮寄。

二、调取人事档案(学籍档案)

1、所有全日制拟录取考生和没有工作单位的非全日制考生需在5月10日前将人事档案(学籍档案)转至我校招生就业处,未按时调取档案的且无正当理由的,我校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本地考生请尽快到我校招生就业处领取调档函,凭调档函自行前往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外地考生无法来我处领取的,我处将统一按报名时填写的地址邮寄。

2、有正式工作单位的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不需调取档案,但需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需要写明其在职身份和目前档案管理的情况。

3、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统一调转。其它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因学籍档案还没有归档而无法按时调取档案的,可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推迟调档的证明(附件3:延迟调档证明)。证明需在5月10日前寄到我校招生就业处。

4、档案属机密文件,原则上档案要以机要的形式邮寄,不能由本人亲自传送。确有需要个人传送的档案必须加有密封印签。

三、《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

我校将在6月初根据考生的《政治审查表》和人事档案对录取新生进行全面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审核通过后寄发《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递交政审表或无法正常调取档案的,影响其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党、团、户口关系迁转工作等待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另行通知办理。

邮寄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27-81317222,联系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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