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做好2017年中考报名工作通知
2017-04-07来源:始兴教育信息网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及厂矿有关中学: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7年中考报名工作,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韶参加初中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韶府办﹝2013﹞48号)及韶关市公安局《关于外地户籍考生在我市参加中考有关问题的意见函》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中考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本市户籍学生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能坚持学习的。

2.凡初中毕业生、结业生,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者。

(二)外省市户籍学生报考条件

1.外省户籍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在我市有3年完整初中学籍;(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我市居住证连续3年以上;(3)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随迁子女父母之一单位为省属、军队驻韶、中央驻韶等单位的,参加广东省直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累计3年以上。经审核符合上述三个条件者可以报考,并与本市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2.本省外市户籍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在我市有3年完整初中学籍;(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我市居住证;(3)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随迁子女父母之一单位为省属、军队驻韶、中央驻韶等单位的,参加广东省直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累计3年以上。经审核符合上述三个条件者可以报考,并与本市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三)往届初中毕业生

不能报考广东北江中学和韶关市第一中学。

(四)高中阶段学校的毕业生、结业生

不准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五)应届初三毕业且具有本市学籍的海外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

参照本省外市户籍考生处理。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学生。

2.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二、资格审核

(一)审核要求

1.审核分类: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分为初审和终审,初审由各报名点负责,终审由市及各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负责。

2.具体要求:

(1)审核材料须有核验人签名和审核部门印章,验核结果需与网上信息一致;

(2)各报名点须将考生户口本复印件(有核验人签名和报名点印章)按考生号顺序装订存档备查;

(3)凡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认定相关资格,已享受相关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4)各地各校要继续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外市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升学权益。对本校符合政策要求的外市外省户籍报考学生情况各地要认真做好证明材料的审核登记,并将符合条件的报考学生名单在本校公示5天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5)各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负责审核各校上报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籍等相关资料情况,并在5月15日前完成此项工作(相关表格详见附件2);招考部门负责将经过基教部门审核的相关名单录入并指导各校做好相关学生的志愿填报工作。

(二)特殊考生的报名工作

1.本市户籍在外市借读的考生:在外地借读要求回我市报考的本市户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审核手续(考生需携带户籍本原件和复印件、就读学校的初中毕业证明等材料),然后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中心(招生办)报考。各县(市、区)招考中心(招生办)要指定专人负责这类型考生的报考工作,让外地借读考生能按时参加网上报名、摄像、填报志愿和考试。

2.韶关市户籍在本市就读但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就读的考生:可以在就读九年级的学校报名和考试,不需回户籍所在地报考。

3.不符合条件的外省市户籍考生:不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中如属外省户籍,需就读普通高中的必须回原籍参加当地普通高中报考及录取;本省外市户籍考生如需在本市参加中考,需办理借考手续(由考生本人提出借考申请,家长签字,学校同意并汇总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县〈市、区〉招考部门批准)。考试结束后,由市招考中心出具中考成绩证明,此类考生只能报读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或中职学校。报名结束后,县(市、区)学校要在“中招平台”上打印一份“本省外市户籍考生借考名册”(式样见附件三),签名、盖公章后报县(市、区)招考部门存档备案,各县(市、区)招考部门打印汇总表,加盖公章后再报市招考中心存档备案;市直及厂矿学校直接报送市招考中心。

4.在基本信息填报完成后户籍发生变动的考生:此类考生须于5月15日前凭最新户籍信息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向报名点提出户籍信息变更申请。报名点审核人在考生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上填写“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名、加盖学校公章,交县(市、区)招考部门,由县(市、区)招考部门汇总后,报市招考中心;市直及厂矿学校直接报送市招考中心。市招考中心统一进行修改。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5.转学考生:八年级参加完地理、生物科考试后转学的考生在就读九年级的学校报名。这类考生的报名由接受报名的学校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招平台”进行专项处理,考生使用原八年级的考号进行报名、考试。由市外转入我市未参加2016年地理、生物科考试的学生需补报今年八年级地理和生物科的考试。

6.姓名更改的考生:姓名更改的考生,须出具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交报名点审核。报名点审核人在复印件上填写“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名、加盖学校公章,交县(市、区)招考部门。各县(市、区)招考部门汇总后,将名单(附件一)连同复印件,于2017年4月30日前报市招考中心。报名点审核后指定专人在网上更改,市招考中心审定。

7.补考地理、生物科的考生:未参加过我市的地理、生物科考试的考生均须补考地理、生物科。外市转入考生在外地取得的生物、地理科成绩不能作为我市中考成绩。已参加2016年地理、生物科考试的九年级考生不得重考。

8.往届生的报考:往届初中毕业的社会青年经市、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查后,符合条件者安排到指定学校或所在县(市、区)招考中心(招生办)报名。此类考生只能报读一般普通高中学校。未参加过地理和生物科考试的往届生须补考地理、生物科,报考方式与九年级补考地理、生物科考生相同。

三、报名时间

2017年4月10日至17日。

四、报名方式

全市各报名点(学校)可同时通过“广东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一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招平台”,网址:http://www.ecogd.edu.cn/zkpt/)进行录入初中毕业生基本信息和接受参加中考的考生报名。

五、报名流程

(一)产生考生考号、密码

八年级考生由报名点按考生人数生成考号(年份必须选择18),下载考号及密码文件,分配考号给考生,打印考号,姓名,密码发给考生。九年级考生必须沿用其在八年级时参加地理、生物科考试时的考号与密码。需补考地理、生物科的九年级考生只需生成九年级中考考生号、密码。转学的九年级考生由考生转入学校在平台上进行转学处理。

(二)录入基本信息

考生凭考号密码登陆平台填报信息,如报名点没有条件让考生录入信息可在网上打印考生信息空表,发给学生填写后由报名点安排人员统一录入。所有八年级和九年级学生的基本信息都要录入身份证号码。报名点要特别提醒考生认真核对姓名、户籍、身份证等重要信息。

(三)考生电子摄像

八年级学生和九年级学生报名都要在“中招平台”上进行电子摄像采集相片信息。摄像背景统一要求采用浅蓝色布景。电子摄像不得向考生收取费用。

(四)考生报考确认

基本信息录入后,考生是否参加八年级或九年级的考试,由学校统一在“中招平台”上确认。确认报考以后,由学校打印“报名确认表”每人一张,交考生签名、学校存档。学校核对考生基本信息(含确认报考)无误后,各打印八年级、九年级学生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一份学校存底,一份报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市直及厂矿学校一份报市招考中心备案。

六、报名收费

(一)报考科目及收费

按照市物价部门《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韶市价[2001]133号)规定的标准收费。

1.八年级考生:报考地理和生物科2科,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10元共20元。

2.九年级考生: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共8科,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10元共80元。九年级考生参加2017年地理和生物科考试的,还需收取这2科考试费每科10元共20元。

(二)考试费缴交标准

1.各县(市、区):按八年级考生每生10元、九年级考生每生30元交市招考中心。

2.市直及厂矿属中学:按八年级考生每生20元和九年级考生每生70元交市招考中心,按每生10元交给组织体育考试的相关区教育局,作为体育考试工作开支。

(三)缴交考试费时间

2017年4月30日前。

(四)缴费方式

交市招考中心的各单位交款前到市招考中心秘书科开具电子“缴款通知书”,在本地有关银行交款后,回执交市招考中心。

七、其他相关工作

(一)考生号码的编排

全市八、九年级考生均使用由十四位数字组成的考生号:14位=年度(2位)+(市、区、市直及厂矿学校)(4位)+市编中学号(4位)+4位流水号,具体编排方法详见附件三。考生号统一由报名点(学校)按学生人数分派。网上报名时按“考生号”录入。

(二)考点编排和试卷征订

1.考点编排:考试报名结束后,由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市直及厂矿学校根据实际通过“中招平台”编排八、九年级考生考试的考点、考场。

2.试卷征订:考点编排后,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市直及厂矿学校分别填报八、九年级考试试卷订单(附件四、五)。

各考点除最后一间考场安排“零头数”以外,其他考场一律安排30人,使用一袋包装32份的试卷。“零头数”11人以上的使用一袋包装32份的试卷,1至10人使用一袋包装12份的试卷。英语听力播放光盘数量根据考点播放设备而定。采用光盘播放器的按一间考场使用1碟、一个考点备用2碟计算。采用统一广播系统播放的,按一个考点2碟计算。各县(市、区)试卷订单请各县(市、区)招考中心(招生办)于4月30日前传真并随后将原件送(寄)交市招考中心中考科。市直及厂矿中学考生考试的考点、考场编排和试卷数量由市招考中心直接编排和统计。

(三)准考证的打印和派发

考点编排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在“中招平台”上打印、派发辖区考生准考证,市招考中心负责市直及厂矿中学考生的准考证打印、派发。

(四)综合素质评价录入

综合素质评价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各报名点按要求认真做好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录入时,除录入考生的评价外,还需录入学校评价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学校负责人姓名。由学校打印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学校录入人、责任人签名和学校盖公章后,报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存档备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须在2017年5月15日前完成。

中考报名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求高,各县(市、区)教育局、招考机构、各中学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抓好。要认真做好学生升学的宣传发动工作,提高报考率。要加强领导,抓好相关部门、单位的统筹协调工作,确保中考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要认真做好设施保障以及电脑技术人员和班主任的培训工作。要积极主动与当地网络管理部门沟通联系,保证报名期间的网络畅通。要加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开展。

韶关市教育局

2017年3月31日

相关附件详情请参考:http://www.gdsxedu.com/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7&id=8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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