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2016年度全市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通知
2017-04-05来源: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单位:

菏泽市中小学教师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于2017年3月22日召开了评审会议,按规定程序对拟晋升高级职务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审定。经评审同意孙学坤等298名同志晋升高级教师职务。同时对代评的各县区及市直学校拟晋升中专教师系列中、初级职务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了认真评议、审定,秦廷亭等16名同志晋升中专讲师职务,孟丽娟等4名同志晋升助理讲师职务。

为了增加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的公正合理,根据省市人社部门关于对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决定自2017年3月23日至2017年4月6日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群众提出异议问题,请以书面方式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通讯地址: 菏泽市牡丹区桂陵路3999号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路1188号人事科。

邮政编码: 274000

菏泽市中小学教师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

2017年3月23日

附件1:2016年中小学教师职务高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附件2. 2016年中专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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