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2016年度技工院校教师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通知
2017-04-05来源: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呈报单位:

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聊人社字[2016]179号)的有关规定,聊城市技工院校教师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于2017年4月1日召开了评审工作会议。会议对全市申报技工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材料按规定的程序,认真组织了评审,确定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

为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评审结果公正合理,确定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本次异议期为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5日,共15天。请各呈报单位按有关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以及公示通知反馈到本人所在单位,及时予以公示,异议期结束后3日内,将有无异议等有关情况报给我们。群众提出异议问题,请以书面方式向聊城市人社局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通讯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市政府南楼3040房间;

邮政编码:252000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日

附:2016年度聊城市技工院校教师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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