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红十字会备灾培训中心2017年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7-03-31来源: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社局

州红十字会备灾培训中心为州红十字会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文件规定,经研究,拟面向全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湘西自治州红十字会备灾培训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全州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九级及以下管理人员或十一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任期制干部,任期未满的;

6、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7、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收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地址:湘西州红十字会纪检组办公室(吉首市人民北路84号)。报名电话:8235650,联系人:石振亚。

3、报名时间:4月5日至4月9日(周六、周日照常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湘西州红十字会备灾培训中心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别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等相应身份证明的复印件等。

(二)资格审查

湘西州红十字会备灾培训中心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相关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公开选调人员名单。岗位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低于规定比例的是否开考,由州红十字会会同州人社局、州编办研究决定。

(三)面试

按资格审查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注重考察考生的工作能力与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当场通知本人。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重点对拟调人选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进行审查核实,同时,了解德、能、勤、绩、廉情况和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对经过严格考察,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放弃该岗位选调。

(五)公示与调动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由州红十字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纪检部门全程进行监督。

附件:湘西州红十字会备灾培训中心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湘西自治州红十字会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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