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恩施州巴东县第一次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7-03-30来源:巴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巴编文〔2017〕14、15、16、21、23、28、30、32文件,中共巴东县纪委、巴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巴东县委组织部、巴东县审计局、巴东县农村经济管理局、中共巴东县委统战部、巴东县旅游局、巴东县财政局拟在县内各机关、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人员中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人员17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计划

中共巴东县纪委1人;

中共巴东县纪委信息中心2人;

中共巴东县委巡察办公室1人;

巴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4人;

中共巴东县委组织部1人;

中共巴东县委组织部党员电化教育中心1人;

巴东县审计局1人;

巴东县农村经济管理局1人;

中共巴东县委统战部1人;

巴东县旅游局1人;

巴东县财政局3人。

遴选计划共17人,详细职位信息见附件。

三、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遴选对象为全县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乡镇“以钱养事”公益性服务组织在职人员;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乡镇财政所分流人员)。

根据县编委会意见,教育、卫计系统工作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考试范围;

根据中办发〔2014〕14号文件规定,2014年及以后招录的乡镇公务员和服务期未满的选调生,不纳入遴选范围。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上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遴选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 4月5日(星期三 ),上午8:30-12:00 。

2、报名方式

报考者携带《巴东县2017年度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张1寸登记照到县人社局一楼就业大厅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三)组织考试

考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各遴选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写出报告,经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开考,但其考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

1、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的面试形式进行)。

(1)报考县纪委、县委巡查办的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岗位要求相关知识),分别占70%和30%;报考县政府办公室的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笔试、面试总分分别为100分,各占50%;

(2)报考县委组织部的人员,先统一参加公共基础考试,取单个岗位的前3名人员参加职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职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另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30%;笔试和面试总分分别为100分,各占50%;

(3)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

2、准考证领取

2017年4月7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到县人社局一楼就业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3、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 4月 8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科目和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报考县纪委、县委巡察办和县政府办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计划数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为2017年4月8日(星期六)下午3:00,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

4、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可在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四)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五)组织考察

报考县委组织部的考察对象,拟考察人数与遴选岗位计划数按2∶1的比例确定;

报考其他岗位的考察对象,拟考察人数与遴选岗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确定;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察组由政工人事干部和熟悉干部考察工作相关业务的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档案、核实身份等方式进行。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据考察结果,召开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由县人社局统一将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遴选人员到新的岗位按照新的岗位确定工资待遇,要在办理手续时写出承诺书。

(七)递补

拟遴选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和主动放弃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则由遴选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是否递补。递补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特殊情况处理

考试内容只有笔试的,且笔试成绩并列,则增加面试,取面试成绩高的人员;

考试内容为笔试和面试,且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的人员;

报考县委组织部和县委组织部电教中心岗位的,待组织考察确定拟调人员后再进行体检。

五、联系方式及电话

联系方式:巴东县人社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聘用股

联系电话:0718-4333315

中共巴东县委组织部

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30日

附件:

1、巴东县2017年第一次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巴东县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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