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及《关于2017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及调剂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相关管理规定,制定药学院2017年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 成立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协调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二、 成立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督查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顺利进行。
成立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命题小组
成立专业课、专业外语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命题小组,分别为《药事管理法规》命题小组、《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命题小组、《药物分析》命题小组以及《专业英语》命题小组。各组设组长1名,负责组织命制复试试题。
具体人员名单及复试命题原则和保密责任书见附件。
三、 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
成立3个复试小组,分别为A、B、C组。各组由相关专业领域的指导教师5人组成,设组长1名,每个复试小组配备面试记录员1名和联络员1名。
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面试(专业基础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个性特征等方面)的各项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面试记录员对复试内容进行详细记录,认真填写《复试登记表》等资料并妥存备查。复试小组成员在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具体分组人员名单见附件。
四、 复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一:复试日程安排表)
1、报到
报到时间:3月27日 07:30—8:20
报到地点: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药学院研究生科办公室
2、体检
体检时间: 3 月27 日 8:30—10:30
体检地点: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体检中心
注意事项:空腹、自带1张1寸照片贴体检表及交体检费(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完成后将体检表交回体检中心前台。
3、专业英语笔试
笔试时间:3月27日 11:30—12:00
笔试地点:待定
4、心理测试
测试时间: 3 月27 日13:00—14:00
测试地点: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
注意事项: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按照安排好的时间前往心理健康中心进行测试。
5、专业笔试
笔试时间:3月27日 14:30—17:30
笔试地点:待定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注意事项:笔试时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
6、综合面试
面试时间:3月28日8:30—11:30
面试地点:待定(具体见复试流程安排表)
面试内容:面试包括专业素质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
核、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等。
7、同等学历加试科目
《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
笔试时间:3月27日 18:30—21:30
笔试地点:药学院会议室
《药物分析》:
笔试时间:3月28日12:30—15:30
笔试地点:药学院会议室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6、复试资格确认、报到与验证
成都医学院2017年药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为 1:1.5,按照学校确定的复试考生名单,通知并经本人确认后,方能参加复试,不及时确认复试信息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考试需带齐相关证件资料报到。考生需携带政审表(成都医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可下载)、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请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证明。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1寸免冠近照。
严格审查复试考生报考资格,查验证书,运用第二代身份证识别仪和指纹识别系统验证考生身份。
五、 复试成绩计算及上报
复试成绩包括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外语能力(听说能力)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5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占15%,同等学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完成后,按照学校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统计考生成绩,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 录取
入学考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比原则上确定为
5∶5进行加权获得,总分100分。考生的录取以二级学科(专业)、专业领域按录取总成绩(初试、复试成绩加权)排队录取。复试面试成绩不及格( 60 分以下) 不予录取;总成绩不及格( 60 分以下)者,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 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所有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药学院复试工作完成后将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至招生办审核。按照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 注意事项
1、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2、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应及时到招生院系和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办理或不及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的考生,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权利。
3、录取为非定向考生,必须接受本院调阅其人事档案。录取为定向考生须由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政审意见,可不调档。应届生可先由考生所在高校的党组织出具政审意见,待毕业时所有档案齐全后一并寄来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4、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
附件一:
复试日程安排表
【3月27日7∶30—8∶20】 报到及资格审查
地点: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药学院研究生科办公室
考生需携带政审表(成都医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可下载)、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请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证明。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1寸免冠近照。
1、资格审查并签字
2、身份信息采集(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均需进行二代身份证验证及指纹采集)
3、 签字确认考试科目、交复试费用
本科生 120元/生
同等学力考生 200元/生
4、 领取复试有关资料
复试日程安排表
面试分组表
复试准考证
体检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张贴照片)
【3月27日8∶30—10∶30】
体检
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体检中心
【3月27日11∶30—12∶00】
专业英语测试
地点:待定
【3月27日13∶00—14∶00】
心理测试
新都校区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集中测试
【3月27日14∶30—17∶30】
专业课笔试
地点:待定
【3月28日8∶30—11∶30】
分组面试
地点:新都校区,详见复试分组安排表(复试报到时分发)
【3月27日18∶30—21∶30】
同等学力加试 《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
地点:药学院会议室
【3月28日12∶30—15∶30】
同等学力加试 《药物分析学》
地点:药学院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