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成立于2006年7月,前身是成立于1983年9月的深圳大学建筑系。2006年学校院系调整后,以原有建筑学科资源为基础,组建了独立的二级学院。学院下辖建筑系、城市规划系、教学实验中心、世界建筑导报社以及作为学院规划设计实践基地和对外窗口的设计创新实验中心(下辖建筑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学院设置两个本科专业:建筑学与城市规划专业。建筑学本科每年招收1个班,约60人,学制5年,授建筑学学士学位;城市规划本科每年招收1个班,约30人,学制5年,授工学学士学位。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在4个二级学科上设硕士点: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授工学硕士学位。
学院2008~2009学年年度学生总人数为589人。其中本科生:461人;硕士生:128人
学院在职教师:68人,其中教授及正高职称15人,副教授及副高职称26人,讲师及中级职称23人,其他4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者27人,所有教师均来自国内外名牌大学。目前,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良好,理论基础和基本功扎实,重教学、重教书育人、重理论与实践结合,形成了严谨求实、注重建筑现代性、本体性的教学模式。近年来不断增强改革创新的活力,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形成具有特区特色的培养模式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建筑学科现在是深圳大学的重点学科,1993年被列为广东省重点扶持学科,1999年被评为广东省重点学科。成为省内与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专业双雄并列的两所重点学科之一。1996年通过了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的专业评估,获得建筑学学士学位的授予权。2002年,“建筑学”专业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专业。2008年,建筑学专业成为教育部全国特色专业建设点。2009年,城市规划专业通过了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的专业评估。
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通过多年的重点建设,已经形成学、研、产紧密结合的学科特色,拥有一支较为年轻、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学术队伍,学术带头人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并已经形成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稳定的研究方向,有较为充足的科研经费,专业科研基础良好,教学科研设备齐全,专业图书资料室在国内享有一定声誉。在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中取得了丰富成果,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在国内外较高层次的设计竞赛中多次获奖,学术队伍也取得较为显著的基础研究和科研转化成果。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专业介绍:
一、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专业知识扎实,具有创新能力的职业建筑师,并具备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室内设计等方面的知识,能在设计部门从事设计工作,兼具多种职业适应能力的通才型、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研究方向:1.公共建筑
2.居住建筑
3.文化建筑
4.教育建筑
5.高层建筑
主要专业课程:居住建筑设计研究、公共建筑设计研究、自然辩证法、工程硕士英语、西方现代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理论、居住建筑与社区、名师名作评论、建筑案例研究、高层建筑设计概论、建筑艺术问题研究—建筑形态学、日本现代建筑、现代景观环境设计案例研究、城市土地利用与交通规划、城市发展战略与政策、人类聚居环境学、地理信息系统原理与应用、城市案例专题研究、区域规划研究、城市交通学、城市规划与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社会学、城市设计手法与开发控制、中国传统民居与评论、西方古典建筑研究、城市设计、现代建筑技术研究。
二、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具有扎实的城市规划与设计理论基础和技能,并对与专业相关知识有相对广泛的了解,能够独立开展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的高级人才。
研究方向:1.城市与区域发展
2.土地利用与交通规划
3.城市设计与城市更新
4.住房与居住社区规划
5.风景园林与生态环境
主要专业课程:居住区规划研究与设计、城市设计研究与设计、自然辩证法、工程硕士英语、西方现代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理论、居住建筑与社区、名师名作评论、建筑案例研究、高层建筑设计概论、建筑艺术问题研究—建筑形态学、日本现代建筑、现代景观环境设计案例研究、城市土地利用与交通规划、城市发展战略与政策、人类聚居环境学、地理信息系统原理与应用、城市案例专题研究、区域规划研究、城市交通学、城市规划与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社会学、城市设计手法与开发控制、中国传统民居与评论、西方古典建筑研究、城市设计、现代建筑技术研究。
联系方式 :
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深大北门建工楼C302室)
联系人:赵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26958965、26732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