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接受申请考生所须携带相关资料
2017-03-28来源: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网

(一)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携带资料如下:

(1)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无年限要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自发证之日起3年内有效)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或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指户籍还在外区而档案人事管理或代理在滨江区人才中心的申请人需提供,户籍在滨江区的申请人提供户口本);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册提交成功后,重新登录即可打印);

(4)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人事管理或代理在滨江区的人员由滨江区人才中心盖章,其他申请者由户籍所在街道填写,并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

(5)小2寸照片一式四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二张粘贴在申请表上);

(6)体检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二)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携带资料如下:

1.非师范类毕业生

(1)身份证、学历证书(如研究生学历随带本科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无年限要求)、教育学及心理学合格证书(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颁发,自发证之日起5年内有效)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或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指户籍还在外区而档案人事管理或代理在滨江区人才中心的申请人需提供,户籍在滨江区的申请人提供户口本);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册提交成功后,重新登录即可打印);

(4)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人事管理或代理在滨江区的人员由滨江区人才中心盖章,其他申请者由户籍所在街道填写,并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

(5)小2寸照片一式四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二张粘贴在申请表上);

(6)体检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2.师范类毕业生(限2011年及以前入学且未取得过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1)身份证、学历证书(如研究生学历随带本科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无年限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2)毕业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表、师范生证明各一份(1999年及以后入学的高等教育师范生须提供师范生证明,证明要求:如申请人属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证明;属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范处或学生处出具证明),成绩表、实习表须由档案管理部门注明复印自原件,并加盖公章;

(3)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此项指户籍还在外区而档案人事管理或代理在滨江区人才中心的申请人需提供,户籍在滨江区的申请人不需要提供);

(4)未取得过教师资格证书的相关证明;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册提交成功后,重新登录即可打印);

(6)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人事管理或代理在滨江区的人员由滨江区人才中心盖章,其他申请者由户籍所在街道填写,并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

(7)小2寸照片一式四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二张粘贴在申请表上);

(8)体检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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