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宝安区职业训练局(城市学院)选调职员公告
2017-03-27来源:宝安区人民政府网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宝安区职业训练局(城市学院)拟在深圳市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选调1名职员。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财务会计1名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身份,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

(四)本科以上学历,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五)报名人须确保原单位同意调出;

(六)符合任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宝安区职业训练局(城市学院)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可在“宝安区政府在线”、“宝安区职业训练局官网”下载)及本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后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盖公章;

(2)职员聘任审批(备案)表复印件;

(3)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学位验证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3月21日至4月4日9:00至12:00,14:00至18:00。(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城二区龙井二路70号宝安区职业训练局201室。联系人:钟先生、岑先生,联系电话:0755-29991722、0755-29991171。

(二)面试与考察

面试由宝安区职业训练局(城市学院)统一组织,根据面试表现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三)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面试和考察表现决定选调人员。录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安排或调整。

四、有关要求

(一)报考者须当面递交报名材料,并留下联络电话和地址便于退回未录用者的相关报名资料。

(二)报考者报名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不能代替报名,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三)面试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宝安区职业训练局(城市学院)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职业训练局(城市学院)

2017年3月16日

附件:深圳市宝安区职业训练局(城市学院)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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