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招生代码:8880008
一、学校简介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汕尾市人民政府创办,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设有海洋工程、机电工程、信息工程、人文社科、外语外贸、经济管理、艺术与设计等教学系部,开设了与之相应的42个专业(含方向)。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座落在风光旖旎的粤东滨海城市--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学院现有校园面积约19.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23万平方米。校园内,绿草茵茵,花木葱茏,景色宜人。优美校园环境,为师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费标准(元/学年) | 培养目标 |
英语教育 | 120 | 前三年3400 | 培养中小学从事英语教学的英语教师 |
后二年5250 | |||
数学教育 | 100 | 前三年3400 | 培养中小学从事数学教学的数学教师 |
后二年5250 | |||
学前教育 | 120 | 前三年2900 | 培养学前教育机构从事教育、保育和研究工作的教师或管理人员 |
后二年5250 | |||
音乐教育 | 100 | 前三年5000 | 培养中小学从事音乐教学,组织课外文艺活动和竞赛工作的音乐教师 |
后二年10000 | |||
美术教育 | 80 | 前三年5000 | 培养中小学从事美术教学,组织课外活动和作品展出与评比工作的美术教师 |
后二年10000 | |||
体育教育 | 100 | 前三年4300 | 培养从事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和竞赛工作的中小学体育教师或管理人员 |
后二年5250 | |||
现代教育技术 | 100 | 前三年3400 | 培养从事教学媒体软件开发和教学系统设计制作、电化教学设备运用及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的教师或管理人员。 |
后二年5250 |
注:
1.农村户口学生(含随迁子女)和本市非农户口学生(除城区香洲、凤山、新港三个街道外)前三年免学费,外市非农户口学生参照粤财教[2013]54号文执行。政策如有变化,参照最新文件执行。
2、招生计划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3.音乐、美术、体育专业需参加术科面试;
3.住宿费每年每生720元。
三、招生对象
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和符合以下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初中应、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五)随迁子女具有我省初中学校3年完整学籍。
四、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报名考试费
1.网上报名:2017年3月20日-25日考生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班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zkpt/)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按系统要求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情况(含个人信息、报考志愿、考试地点和现场确认报名点等),并认真核对录入是否正确。
2.报名确认:选择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作为考试考场的考生必须在3月25日-26日到我院设置的确认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地址:汕尾市城区文德路汕尾职业技术学院A区科学楼一楼,办理交纳报考费、电子摄像等报名确认手续。其他时间请与我院招办联系。
3.报名材料:携带网上预报名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应届生证明原件(二者之一即可),往届生提供初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还应在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交填写好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含复印件一份)。
4.考试地点:文化课考试地点在本校(具体考场以准考证为准)。音乐、美术专业术科考试设在本校B区教学楼、体育专业考场设在本校田径场。
5.报名考试费: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每生每科25元,文化课按3科收取;术科考试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按2科收费。报名费在报名确认时向考点缴交(以本校作为确认点的可携带银联卡刷卡缴费)。
6.准考证:考生在开考前一天(4月14日)到本校招生办(林伟华科学楼2楼招生办公室)领取。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文化课 | 4月15日上午 | 8:30-10:10 | 英语 |
10:40-12:20 | 数学 | ||
4月15日下午 | 15:00-17:00 | 语文 | |
术科面试 | 4月16日 | 8:30—12:00 | 音乐、美术、体育术科 |
14:30—18:00 |
六、术科面试方案:
1.音乐教育专业
①基本素质:A:要有较强的音乐感觉、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肢健全无明显残疾;B:简谱视唱,音准、节奏模唱,舞蹈动作模仿;
②专项基础:A: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或表演自选舞蹈一段;B:加试钢琴或其他自选乐器。
音乐教育专业面试的考生参加加试乐器所需的乐器,除钢琴由考场提供外,如果自选加试其他乐器,须考生自带;
2.美术教育专业
①基本素质:A: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肢健全无明显残疾;B:色彩辨识能力正常。
②专项基础:A:静物素描写生(1.5小时);B:水彩静物写生(1小时)。
美术教育专业面试的考生须自带画夹(或画板)、铅笔、小刀、橡皮、水彩笔、水彩颜料等绘画用品。
3.体育教育:
①基本素质:100米、立定跳远、实心球(原地);
②专项基础:(以下任选一项)200米、铅球、跳远、篮球、乒乓球、排球、足球。
七、录取办法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依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和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到低投档。音乐、美术和体育专业在考生术科考试合格基础上,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并对参加其他院校组织的术科成绩给予互认。录取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八、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资助政策,符合条件的一、二年级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表彰品学兼优的学生。
九、招生联系方式
电话:0660-3386864
传真:0660-3396865
学院网址:http://www.swvtc.cn
招生网址:http://jc.swvtc.cn/html/zsw/index.html
招生咨询QQ群:87861010
招生咨询QQ:3265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