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免试申请要求
2017-03-25来源: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1.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进入单独招生对口专业学习。

2.报名: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4月13日前登录我院招生咨询网(www.zsc.qtc,edu.cn),在“单独招生栏目”下载《山东省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可以将报名信息表传真(053286105200)或送至我院,其他考生须将报名信息表及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原件一并送至我院。

3.资格审核:我院对免试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咨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录取: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按要求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

附件【山东省2017年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免试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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