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7-03-25来源: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因工作需要,经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

单位:区行政审批代理服务中心。

性质: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

三、选调条件

1.思想素质较高,政治立场坚定,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较强;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工程类专业、司法类专业优先考虑),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24日以后出生),有两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其中: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至少在镇街道服务满三年),工作经历截止到2017年3月24日;

3.具有较强专业基础、实践经验和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7日-3月 31日;

2.报名地点:路桥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313办公室(腾达路1300号),电话:82409008 13566871510(661510);

3.报名方式: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两种方式,并填写推(自)荐表;

4.报名提供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各一份,推(自)荐表(一式二份),一寸彩照2张。

(二)考试方式

经初审合格后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按50%和50%计算综合成绩;报名人数不足2人时取消本次选调;根据报名、考试情况,确定考察人选。

(三)组织考察

按选调计划,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四)正式调入

根据组织考察情况,正式确定选调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路桥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2017年3月24日

附件:路桥区行政服务中心选调干部推(自)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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