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
2017-03-24来源: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经湖南省教育厅批准,我院部分招生计划实行单独招生。为了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优秀人才,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单独招生代码:13033,位于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路一段359号。

第三条 学校系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湖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公办专科院校,学制三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以现代制造和智能控制大类专业为主,涵盖先进制造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汽车运用技术、现代制造服务。办学特色鲜明、优势明显。我院位于长沙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立足湖南,面向全国,培养适应企事业单位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招生组、纪检组、宣传组、保卫组等五个工作组。

第六条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

第三章 单独招生报考

第七条 招生对象:单招对象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17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八条 报考网站: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网址http://www.hneao.cn/ks。

第九条 报考时间:2017年3月20日—4月5日。

第十条 每个考生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

第四章 单独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十一条 今年学院单招计划为1400人,招生专业23个,考生分3个类别:A类:应届高中毕业生;B类: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校、往届毕业生;C类:与我院签订中高职衔接合作培养协议的中职合作班的考生。2017年单独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
计划
学费
(元/年)
考生类别
1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150 5060 A/B/C
2 数控技术 3 150 5060
3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3 40 5060 A/B
4 数控设备应用及维护 3 40 4600
5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3 40 4600
6 电梯工程技术 3 40 4600
7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70 4600
8 应用电子技术 3 40 5060
9 智能控制技术 3 40 4600
1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40 4600
11 汽车电子技术 3 40 4600
12 新能源汽车技术 3 40 4600
13 汽车智能技术 3 40 4600
14 会计 3 80 3500
15 市场营销 3 40 3500
16 电子商务 3 40 3500
17 酒店管理 3 40 4200
18 计算机信息管理 3 120 4600
19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3 40 4600
20 移动应用开发 3 80 4600
21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3 40 4600
22 国际贸易实务 3 40 3500
23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110 5060 A/B/C

备注:①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考、参考情况,按相同比例划分确定A、B、C类各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录取分A、B、C类分开录取。学院招收部分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②所有专业收费按《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5]655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如有变化,则按2017年最新收费文件执行。学院部分专业实行校企共建模式,考生可自愿选择。

③学院招收体育特长生28人,需参加文化测试和体育专项测试,录取后减免第一年学费,在校期间参加省级比赛,根据比赛成绩根本给予不同比例的学费减免。

招生项目 男篮 女篮 乒乓球 羽毛球 健美操 田径 武术
项目人数 5 5 2 2 5 5 4

报考条件:具有二级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或比赛获得县市级个人、团体前三名,地市个人、团体前六名或省级单项前八名、团体前六名等条件之一的特长生可报考,招生办法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hnjdzy.net/。

第五章 单独招生考试

第十二条 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

1.考核方式:我院单招招生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采用笔试,考试分为职业潜能测试(A/B/C类考生均需参加)和文化测试(B/C类考生参加)。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实施。

A类考生,只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潜能测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先折算为百分制后占总成绩60%,职业潜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

B、C类考生,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文化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文化测试成绩先折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6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

2. 考试、测试时间:

时间 安排 地点
4月8日(周六) 9:00—16:00 缴纳考试费80元/人,领取准考证。 本校,具体考场见当天公布的安排。
4月9日(周日) 上午9:00—10:00 职业技(潜)能测试
上午10:30—12:30 文化测试

3、考试地点: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市万家丽北路一段359号),具体考场见当天公布的考场安排。

4、考试说明:

(1) 文化测试依据《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基本要求和考试大纲》,采用笔试,考试课程为语文、数学和英语等三门,满分30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00分、英语80分,时间120分钟。

(2) 职业技(潜)能测试依据《2017年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职业技(潜)能考试大纲》(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采用笔试,满分100分,时间60分钟。

(3)评卷:学院组织教师、专家参照《湖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规定》进行。

第六章 录取

第十三条 基本原则。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总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职业技(潜)能、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录取。录取时,按A类、B类、C类分开录取,录取人数依据总报名参考人数按照相同比例安排计划。学院优先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录取程序。(考、录机构分离、学院纪检监室全程监督)

1、划定分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公布拟预录名单,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第从高分到低分、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次顺序递补录取同一类别的考生。

3、拟录取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并于5月1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办理录取手续,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4、专业调剂: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的其他专业服从志愿考生中选择。

5、以上各环节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6、对下述条件之一者,学院将不予录取:

①虚假填报报名信息的考生。

②考试现场有舞弊、代考行为的考生。

③不服从考点安排,扰乱考场秩序的考生。

④未按规定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

⑤考试成绩单科为零分的考生。

第十五条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根据湖南省单独招生的有关规定,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院的学籍管理规定在本校单独招生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所有专业收费按《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5]655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如有变化,则按2017年最新收费文件执行。各专业收费详情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八章 招生联系方式

第十七条 咨询或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路一段359号

2.邮政编码:410151

3.联系部门:招生工作办公室(咨询处设学院办公楼220)

4.联系电话:0731—84099000(兼传真)、84099018

监督电话:0731- 84023722(纪检监察室)

5.学校网址:http://www.hnjdzy.net

6.招生网址:http://zs.hnjdzy.net

7.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号hnjdzy123)

8.咨询QQ:736450441,779745750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生效,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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