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6-01来源: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为做好2012年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相关规定,特拟定本章程。

一、学院名称: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代码:14069

三、学院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歇马镇盐井坝1号

四、学习形式:全日制

五、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六、办学基本情况: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4069)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创建于1954年,2006年转制为普通高等院校,由共青团重庆市委主管,与重庆市团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模式,被团中央、重庆市人民政府、市委组织部和团市委分别命名为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基地、重庆市青年活动阵地、重庆青年干部培训基地和重庆青年创业就业培训基地,是“重庆市青年联合会”、“重庆市青年企业家协会”、“重庆市青年商会”等协会和企业的定点人才培养院校。2011年通过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学院新校区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占地面积42万平方米,规划各类校舍总面积197.3万平方米,新校区基建工程一期投资2.5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000万元,馆藏图书22.5万册。拥有校内实习实训室76个,校外顶岗实习基地和产学基地40余处。

学院设有公共管理系、财经管理系、计算机科学系、机电工程系、技能鉴定中心、基础教学部、继续教学部、培训部等8个教学系部,开设财经、旅游、公共事务、电子信息、制造等类为主的25个专业。拥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可对30多个职业(工种)进行技术等级鉴定。

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3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20%,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占53%,“双师素质”教师占42%。学院还从重点高校、科研单位、知名企业中聘请著名专家学者和高技能人才为兼职教师和客座教授。

学院不断创新“校企业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以重庆青年商会、青年企业家协会为依托,按照一个专业背靠一个行业、若干个企业的思路,先后与辽宁天业航空、方正国际、点至科技、成都维纳软件、中国电信重庆分公司、中国移动重庆分公司、重庆华伟工业集团、重庆交旅集团等38家企业深度合作,共建专业。

学院素质教育成果丰硕。突出团属院校的思想引领优势,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教学质量提升工程、职业核心能力培养工程、职业技能提升工程、人文素质一体化培养工程,着力培养“忠诚勤奋、文明高雅、技术全面、能力出众”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学院毕业生广受社会欢迎。2010届高职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到99.34%,2011届高职毕业生就业率为99.63%。学生就业于重庆图书馆、重庆市经委、重庆电视台、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等机关事业单位;中国平安、南方航空、海南航空、陶然居集团、洲际酒店、万豪酒店、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百度网讯科技、北京首旅集团、上海昌硕科技、英业达、中船重工、重庆四联集团、重庆商社以及宗申集团、重庆永川野生动物园等大型企业;有20%的学生考取公务员、村官或升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学院借鉴先进理念,不断扩大开放办学,国际合作与交流日益深化。与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瑞典、威尔士等国家和香港地区的同类院校开展校际合作,为师生提供了广泛的学习和交流机会。

学院新时期面临众多发展机遇。凭借重庆战略定位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五大国家级中心城市之一”的历史机遇,秉承“明德笃学、求真强技”的校训,向着建设特色鲜明、人文深厚的西部一流高等职业院校的目标加速迈进。

七、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招生工作领导和决策机构,由院长任主任。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八、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我院2012年在重庆、内蒙古自治区、云南、贵州、甘肃、四川、海南、新疆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招收高职(专科)学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计划详见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

九、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执行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学费:文理科各专业5800-9200元/学年•人。

住宿费:学生公寓700-1200元/学年•人。

具体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考信息。

十、录取原则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调档比例:根据学院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

2、在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省级高招办可按第二、三志愿、平行志愿顺序,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不设置分数级差。

3、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4、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首先满足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平行志愿的各志愿视为同一志愿)进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

5、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一般为英语。

6、男女生比例:我院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7、录取体检标准:我院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不良病史、无口吃、无晕车、无晕船史。同等条件下、韩、日、俄小语种者优先录取。视力:女生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0.5,男生裸眼视力《C字表》不低于0.7,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身高:女生在163~172CM之间,男生在172~184CM之间。其它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一、入学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退回原籍。

十二、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学院设立奖学金制度。贫困学生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申请资助:申请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其它临时性资助。

十三、学历证书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十四、声明

我院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为了维护考生利益,录取期间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方便学院及时和考生沟通。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全国统招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十五、监督机制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监督电话:023-68315178

十六、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重庆北碚区歇马镇盐井坝1号

邮政编码:40712

联系人:谢艳

招办电话:023-68315863 023-68315865 023-68315179传真:023-68315178

学院网址:http://www.cqqzy.cn招生网址:http://zsw.cqqzy.cn

电子邮件:zhy6905@163.com

十七、招生章程的解释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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