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信阳农林学院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17-03-23来源:信阳农林学院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名称:信阳农林学院(国标代码:11326)。

第二条 学校位置:信阳农林学院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信阳。信阳地处河南省南部,东邻安徽、南接湖北,楚风豫韵交汇交融,素有“北国江南,江南北国”之美誉,2009——2016年连续八年被评为“中国十佳宜居城市”,是中国著名的宜居之城、旅游之城、创业之城,其优越的地理区位、优美的自然环境、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活跃的地方建设,为莘莘学子学习深造提供了优越条件。

第三条 学校性质:信阳农林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

学校校园占地143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41万余平方米。在校学生1万余人,教职工85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65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23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420余人。有国家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河南省教学名师2人,省管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等高层次人才40余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

第四条 招生类别:普通专科。

第五条 专业设置:2017年学校有10个专业面向河南省实施单独考试招生,招生计划共计500人,具体专业及计划数附后。

第六条 招生对象及志愿填报

第一款 已取得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简称对口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招生。

第二款 凡参加我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在3月22日9:00—3月27日18:00用本人高考网上报名的账号和密码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学校代号6145)。

第二章 考试及录取

第七条 考试时间:2017年4月9日

上午:文化综合考试:9:30——11:30。

下午: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2:30—5:30

(考生可在4月5日——4月8日凭身份证到学校实验楼2B305招生就业工作处领取准考证)

第八条 考试科目:

(1)文化综合考试: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试卷),满分为200分。

(2)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300分。

第九条 考试地点:学校标准化考场、相关专业实训室。

第十条 成绩评定。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综合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满分为500分。

由信阳农林学院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执行。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考生录取成绩为技能考试与文化综合考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根据计划和报考人数划定录取分数线,按考生专业志愿及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日后,于4月25日左右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报到入学。凡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第十二条 我校2017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及录取工作,由监察组全程参与,全程监督。若有考试违规者,依据《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中相关条款认定与处理。

第十三条 学校承诺。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我校高职单招行为,促进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17年高职单招工作向社会做出郑重承诺:

(一)高度重视,确保完成任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设计,细化实施方案,强化责任,完善制度,加强保障,确保本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等招生工作安全平稳、圆满完成目标任务。按照文件要求及时上报各种材料。

(二)严格程序,确保规范实施。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要求,严格考试招生程序,进一步规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报名、宣传、命题、考试、阅卷和录取行为,强化面向中职生的职业技能测试和面向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切实提高测试的专业化水平和考试招生的组织管理水平,确保人才选拔质量,确保考试招生公开公平和平稳顺利。

(三)有序组织,认真抓好宣传。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规范开展招生宣传,积极参加各省辖市举办的咨询会活动。在招生章程(广告)发布前,不开展任何形式的宣传活动。郑重承诺不向生源学校支付或变相支付与招生、宣传挂钩的任何费用。

(四)严明纪律、严肃责任追究。学校纪检部门将对本校招生的全程、全员进行监督。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增强社会责任和法纪观念,自觉依法行政、依法执教、为人师表,严格遵守教育部招生工作禁令和我省高校招生规定,以高校的质量、声誉取信于广大考生。我们承诺不进行“有偿”招生、不承诺录取、不违规组织非豫户籍考生参加我省单独考试招生、不违规合作办学招生、不以“预科班”等名义违规储备生源。对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以及替考和考试舞弊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决不姑息。学校设立单招工作监督电话和邮箱(0376-6687632,邮箱:xynlxyjw@126.com),欢迎广大考生和家长通过各种方式监督我校的单招工作。

第三章 收费项目及住宿情况

第十四条 收费项目:(1)学费标准:文史类专科专业3300元/年,理工类专科专业3600元/年,艺术类专科专业4000元/年。(2)最低住宿费700元/年。(3)书本费:800元/学年·生,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五条 住宿情况。学校先后投资12000多万元兴建了高标准学生公寓楼和餐厅,总面积为13万平方米。正在兴建24000平方米学生宿舍楼,8月30日前投入使用。学生公寓区修建了草坪、绿地、花坛,有供学生活动的羽毛球、乒乓球场地。学校公寓管理始终坚持“三育人”思想,实行“一体化”管理模式,为学生营造了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第四章 奖助学金设置情况

第十六条 学校采取多项优惠政策,吸引优秀生源,培育优秀人才,同时十分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积极构建包括各项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以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在内的资助体系。

第一款 1、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3、国家助学金:4000—2000元/生/年。

第二款 就读于我校的信阳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本科生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专科生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

第三款 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凡在科研、体育、文学、艺术、宣传、见义勇为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经学校评定,均可获得单项奖学金)。

第四款 学校设有信阳农林学院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以及冬季生活用品资助,同时设有勤工助学岗位。

第五款 多家企业在我校设立企业奖助学金。

第六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五章 就业状况

第十七条 为帮助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给广大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学校已连续多年成功举办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学校荣获河南省人事厅、教育厅授予的“全省大中专就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第六章 通讯联系方式

第十八条 通讯联系

通讯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北环路1号信阳农林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

邮政编码:464000

网址:http://www.xyafu.edu.cn

联系电话:0376-6687698、6698021

传真:0376-6696662

招生QQ群号:2338576

电子信箱:hxmiao@126.com

序号 招生专业 计划人数 收费标准
1 酒店管理 50 3300元/年
2 畜牧兽医 50 3600元/年
3 园艺技术 50 3600元/年
4 电子商务 50 3300元/年
5 计算机应用技术 50 3600元/年
6 烹调工艺与营养 50 3600元/年
7 会计 50 3300元/年
8 环境艺术设计 50 4000元/年
9 广告设计与制作 50 4000元/年
10 食用菌生产与加工 50 3600元/年
合计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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