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威海市飞行学员身体条件参考标准
2017-03-22来源:威海市教育局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飞行技术专业:

1.身高不足170厘米。 9.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2.体重不足54公斤。 10.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11.晕车、晕船。
4.明显的“O”或“X”型腿。 12.口吃。
5.久治不愈的皮肤病。 13.耳朵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6.慢性胃肠道疾病。 14.视力低于0.3,做过角膜手术、斜眼、色盲、色弱。
7.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8.肾炎或尿血,蛋白尿。 15.肺结核。 16.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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