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具体岗位条件(学术带头人)
2017-03-21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1 护理专业学术带头人 专业技术 2 护理、临床医学(含妇产科)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面向全国 1.拥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的,职称要求可放宽为副高及以上);2.年龄50周岁以下。
2 检验专业学术带头人 专业技术 2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技术、医学检验、食品检测等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面向全国
3 康复治疗专业学术带头人 专业技术 1 物理治疗、作业治疗、中医康复、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康复言语听觉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面向全国
4 口腔专业学术带头人 专业技术 1 口腔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面向全国
5 基础医学课程学术带头人 专业技术 1 基础医学、生理学、病理生理学、组织胚胎学与解剖等专业;博士研究生、博士学历(学位)。 面向全国
6 美容专业学术带头人 专业技术 1 临床医学(美容外科、皮肤科)、中医(美容、皮肤)、形象设计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面向全国
7 健康管理与促进类专业学术带头人 专业技术 1 社会医学、老年医学、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面向全国
8 幼儿发展与健康保育专业学术带头人 专业技术 1 临床医学(儿科)、社会医学、教育学(含学前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面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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