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 生 复 试 须 知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和面试时间:以收到的通知为准
地点: 以收到的通知为准
二、复试考场规则
(1)考生须带身份证或学生证提前10分钟到达复试指定地点。
(2)笔试允许携带参考书目及必要文具,不允许交头接耳。
(3)面试顺序,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所抽顺序靠后者到指定区域待考。
(4)面试期间,待考人员采取封闭或隔离,不得擅自离开待考区域。
(5)面试方式包括自我介绍和现场问答。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总和为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面试时间每人至少20分钟。
(7)面试人员要用普通话和英语脱稿自我介绍、回答。
(8)面试评委根据面试者的表现现场评分,评委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如果出现同分,即精确到后三位,以此类推。任何人不得干预评委评分,影响评分结果。
(9)面试及笔试期间,考生必须关闭所有通讯工具。
(10)考生面试顺序抽签结束时仍无到场的或面试时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应试的,若如提前告知,视同自愿放弃面试。
(11)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12)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对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若考生对复试录取过程有异议,可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