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从基层人民法院遴选法官公告(第1号)
为规范法官选拔工作,适应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的要求,优化法官队伍结构,不断增强法官的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建立健全具有法院工作特点的法官队伍合理流动机制。经省高级法院和州委组织部批准,在全州基层法院遴选法官3名到州中级人民法院任法官。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努力营造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氛围,以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服务审判为重点,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遴选等具体程序,遴选出符合条件的优秀法官充实到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遴选职位及名额
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岗位法官3名。
三、遴选资格条件与范围
(一)遴选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2、必须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3、具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并且历年公务员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4、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5、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胜任遴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政治业务素质。
8、符合拟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处分期间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官的其他情形;
4、其他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三)遴选范围
限于州内二县一市人民法院中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
四、方法程序
(一)报名(2012年5月30日至6月7日)
报名人通过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等方式报名,每个人限报一个职位,并填写《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遴选法官报名表》(报名表可从西双版纳党建网上下载,网址:www.xsbndj.gov.cn)1式2份,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法律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个人自荐的需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每个遴选职位与符合条件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地点:景洪市宣慰大道113号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614室。
(二)资格审查(2012年6月8日)
中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资格审定后,如遴选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低于1:3的,该职位遴选工作将不再进行。
(三)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
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组织遴选的笔试和面试工作。
1、笔试(2012年6月18日)
内容为遴选职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笔试科目根据专业职位特点确定,一般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2、面试(2012年6月25日)
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由考官7人组成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
3、成绩
笔试和面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总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2012年6月27日至28日)
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中院政治部组织实施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体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确定人选、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参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州委组织部核准后,在拟选取人员所在单位和本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及法律职务任命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遴选法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当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并报请公务员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二)从事公开遴选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的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对违反公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院纪检组、监察室对整个竞争上岗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监督电话:2192265。
未尽事宜由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剑波 联系电话:2192338
奚玲 联系电话:2192264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