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招考公务员报名表填写说明
2017-03-20来源:天津市人事考试网

1. 考生填写姓名、用户名(居民身份证号)、密码、手机号、邮箱等内容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能填写报名表。注册的用户名、密码是考生完成报考的重要信息,务必牢记。

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由系统根据注册时所填内容自动带入报名表中,考生在填写时务必真实、准确。生僻汉字若无法输入,可用同音字加“*”替代,并在报名表备注栏内注明(考试前请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现场办理替代生僻汉字的修改手续,以免影响考试)。

2.填写报名表时,以红色“*”号标注的项目必须填写,“工作简历”、“主要业绩”两个项目,没有的必须填“无”。照片必须先在个人中心上传然后再填写报名表。

红色字体为提示字体,提醒考生该项目还没有填写;右侧带有“查询”按钮的,点击“查询”按钮进入可选择职位;没有按钮的,在栏内填写(建议将“学习培训简历”、“工作简历”、“主要业绩”、“家庭情况”提前在个人中心填写完整,首次填写报名时自动带入到报名表对应项目中)。其中,“学习培训简历”从初中开始填写,填写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学校(系、专业)学习。

3.报考单位部门、报考职位、报考单位部门代码、报考职位代码,由考生点击报考职位右侧的“查询”按钮,进入招考计划表,直接点击蓝色“选择”按钮即可。同时系统自动生成考试科目和考试科目数。

4. 单位代码为“1××”、“2××”的职位为公务员职位,单位代码为“3××”的职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

5.备注栏的填写

若招考单位对考生有特殊要求,而报名表所列项目不能反映的,考生须在备注栏内注明。例如:某一招考职位要求“具有会计资格证书”,如报考这一职位的考生已取得该资格证书,在报名表的备注栏必须注明“本人具有会计资格证书”。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 或“西部计划志愿者”的相应项目(在其它位置自行填写无效)。

考生如有第二学位也需在备注栏注明第二学位相关情况。

6.考生填写报名表后,可点击“暂存”按钮,此时报名表并未提交,仍可修改;也可点击“提交”按钮,直接提交报名表。报名表一旦提交,考生不能修改。

考生必须点击“提交”按钮,方可使报名生效。

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考生信息填写有误或者虚假,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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