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与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2017]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复试与录取工作,研究决定复试与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桑青松
副组长: 刘晓宇 聂竹明
成 员:张如华 李宜江 何海燕 朱家存 葛明贵 周兴国
阮成武 方双虎 孙德玉 金维才 张新明 赵必华
吴 玲 辛治洋 袁晓斌 吴支奎 张更立
秘 书:过婴宝
二、一志愿复试名单
1.初试成绩符合报考专业的全国基本要求。
2.不进行破格复试。
三、调剂
1.我院接收调剂的具体专业、研究方向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yz.chsi.com.cn)及时公布。
2.调剂考生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不分校内、校外,所有调剂考生(符合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或按国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分数低于国家线的考生除外)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进行。
4.调剂流程
(1)发布缺额信息。学院根据各专业、研究方向情况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发布缺额信息。
(2)确定调剂复试名单。由学院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3)发送复试通知。由研究生院审核后发送复试通知。
(4)组织复试。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试
复试着重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及综合面试三部分。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
专业笔试与加试均采用闭卷。
表1:各专业、研究方向笔试科目与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复试参考书目说明:
(一)笔试参考书目见《安徽师范大学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参考书目》,网址:http://yjs.ahnu.edu.cn/admin/ss/kmcj/query.jsp
(二)教育管理专业加试参考书目:1.科目1《中外教育史》:《中国教育简史》,张惠芬,华东师大出版社;《外国教育史教程》,吴式颖,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年;2.科目2 《课程与教学论》:周兴国、段兆兵主编《课程与教学论》,中国科技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2.复试组织
(1)报到及资格审查
考生于3月24日(周五)到学院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要求:考生需携带2证3表,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体检表(正反双面打印)、政治审查表。现场收取考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说明:1.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yz.ahnu.edu.cn);2.政治审查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收费
学院按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100元/生)收取复试费用。
(3)体检
时间:3月25日(周六)上午7:00-9:30抽血(要求空腹),其他项目时间可延长至12:00。地点:芜湖市中医医院新院区(会展中心对面)门诊5楼体检中心。联系电话:0553-5960502。
体检表由考生下载(正反双面打印),考生须在体检表上粘贴考生照片并加盖学院公章。体检费(50元/生)由考生直接交给医院;体检后,体检表交给医院。
(4)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采用现场读、听、说等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理解能力和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
(5)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着重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各专业按专业目录对外公布的复试科目组织笔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6)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着重进一步考察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实际操作技能。
3.复试成绩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0分,专业笔试30分,综合面试60分。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考核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素质等方面。
2.考核主体及形式
各专业复试小组以考生的政治审查表为依据,通过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给出考核结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
拟录取在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相关规定,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总成绩计算
(1)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50%计算,计算办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
(2)调剂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20%、复试成绩80%计算,计算办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20%+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80%。
2.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3.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执行相同的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考生分别排序。同一专业“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之间可以互调。如果“非全日制”录取名额不满,可以从符合录取条件的“全日制”考生中征集录取志愿,择优录取。
4.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须在被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发放调档函,拟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调档。
5.调剂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将收到我院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需在我院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否则录取资格。
6.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院统一发布。
7.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总成绩得分低于60分。
六、申诉渠道
部门: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党委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
邮编:241000
邮箱:whlxy888@126.com
电话:0553-3869296
七、本实施细则由教育科学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教育科学学院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