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局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2017-03-20来源:东区基础教育网

按国家统一部署,我省从2016年3月起试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在2019年底以前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双轨制。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7年春季市(州)、区(市、县)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7〕1号)和《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攀教体发〔2017〕7号)要求,结合东区实际,现将我区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 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准备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3月24日。

(二)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5日--4月25日(每天7:30~23:30),教师资格申请人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请通过“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的报名;其余人员通过“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的报名)。

(三) 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人员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4月28日(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四)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2017年5月25日;测试地点:攀枝花市第十八中小学;测试办法:采取讲课(现场无学生上课)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讲课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5分钟左右) (参加“国考”的人员不再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二、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

(一)地点:

网上申报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现场确认地点为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局人事师培股(东区长寿路19号)。

(二)程序:

1、对网上申报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和证书原件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

2、对符合申报认定条件,但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人员进行材料补充;

3、安排符合申报认定条件的人员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川教资〔2010〕6号)的规定和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4、对不符合申报认定条件的人员进行不予受理回复。

(三)现场确认须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

1、未参加全国统考人员提交: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网上填写,双面打印并

签字);

(2)身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份(体检表可在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教师资格认定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并贴照片);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由所在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乡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一份,《思想品德鉴定表》按照统一格式,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上下载;

(7)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供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粘贴证书使用);

(8)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①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提交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的学籍档案复印件(须加盖提交复印件部门公章);

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学课程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9)提交教育教学实习成绩复印件一份:

①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提交申报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提交复印件部门公章);

②在职教师提交所任教层次和学科上一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学校或教育人事部门公章)。

③非师范教育类或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不能提供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的人员,须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10) 户籍不在攀枝花,但固定工作单位在攀枝花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最近六个月以上社保缴费单原件(在缴费的社保部门打印)。

2、参加全国统考人员提交: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网上填写,双面打印并签字。进入报名系统后,自动显示各科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未通过者不能进入系统);

(2)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份(体检表可在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教师资格认定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并贴照片);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乡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一份,《思想品德鉴定表》按照统一格式,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上下载;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9)户籍不在攀枝花,但固定工作单位在攀枝花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最近六个月以上社保缴费单原件(在缴费的社保部门打印)。

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材料顺序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须贴上《2017年春季攀枝花市东区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目录》(附件)。

三、相关要求:

(一)网上报名必须按照要求上传照片, 教师资格申请表和办证照片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需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和完善后的思想品德鉴定表,签定其中的承诺书后,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在确认现场提交给认定机构。

(三)各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不得参加本次认定(参加“国考”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除外)。对2017年的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必须由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学籍成绩和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有效证明(学校或院系出具的证明无效),方可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凭证。对认定合格的人员,须对毕业证验证合格后才能领取《教师资格证》。

四、东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查询网址和咨询电话:

(一)查询网址:

1、攀枝花市东区基础教育网:www.pzhdqedu. gov .cn

2、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www.scdongqu.gov.cn

3、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www.pzhdqrc.com

4、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教师资格认定栏目)

(二)咨询电话:(0812)2293506

附件:2017年春季攀枝花市东区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目录

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局

2017年3月17日

2017年春季攀枝花市东区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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