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中心小学(学校)、县直属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7〕5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第一阶段工作安排: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3月21日—3月29日。
2.第一阶段现场确认时间:3月30、31日,现场确认及缴费地点:惠东县教育局人事股。
3.第一阶段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和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二、教师资格认定第二阶段工作安排:
1.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20日—6月30日。
2.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时间:7月3、4日,现场确认及缴费地点:惠东县教育局人事股。
3.第二阶段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和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三、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按粤教继函〔2017〕5号通知要求提交,其他事项按粤教继函〔2017〕5号通知执行。
四、如有需要认定教师资格的,请咨询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8810468。
惠东县教育局
2017年2月23日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