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高州市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17-03-17来源:高州教育网

各中学、中心学校、局直属各学校和各申请人员:

根据茂名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茂教人〔2017〕11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具体要求及做法,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认定范围

(一)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含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含2017年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三)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在校生仅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高州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高州,或为广东省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2017年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向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如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高州校区2017年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向高州市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2017年全日制应届非师范毕业生,可向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特别提醒:在本次认定中,除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外,其他申请人的毕业证书都须经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鉴证学历。由省教育厅指定的茂名地区唯一的学历认证代理点设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即原茂名教育学院)内。地址:茂名市光华北路7号大院1号楼309室,联系电话:0668-2292168。由于学历鉴定过程需较长时间,因此申请人务必及早做好此项工作。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水平: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标准的通知》(粤教继〔2004〕25号)要求,申请认定与教学岗位相应教师资格的在编正式公办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三级甲等或以上等级;其他申请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等级。

普通话测试工作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根据上级要求,在省外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需一并提供与普通话等级证书领证年份吻合的户籍、学籍或盖有公章的工作证明(“证明”上要附有联系人姓名、当地固话号码)原件及复印件,且其普通话测试成绩能从国家或省普通话测试官方网站有记录可查。否则,需在户口(或工作、学习)所在地重新报名参加普通话测试。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的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须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三、认定流程

根据教育部“须为春季国考合格者开展春季认定受理工作”的要求,我市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第二阶段仅受理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各阶段认定流程如下:

第一阶段(申请人须谨记4个重要时间:㈠网上报名时间;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登记个人信息和测试时间;㈢体检时间;㈣提交材料、现场确认时间)。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3月21日至3月29日(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

2、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其中:(1)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2)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3、“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的选择

1

4、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须与上送的纸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办证用的照片一致。

5、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方可提交、保存。网报成功后,直接在该页面双面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用胶水或固体胶粘贴,单面打印或自行下载空白申请表填写的无效。打印后的《申请表》需略作填充:

2

6、网报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篡改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申请人请牢记自己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密码以致无法再次登录的责任自负。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必须先到高州市教育局一楼办公室登记个人信息、再由我局统一安排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登记个人信息时间:3月29日至3月31日,共三天。

2、登记信息时需出示的资料:(1)盖有学校公章的证明(此项仅限在编正式公办教师提供;证明内容含个人基本情况、是否在编正式公办教师、任教何年级何学科等);(2)毕业证(2017年全日制应届非师范毕业生出示学业成绩单即可)、身份证、户口本和普通话等级证等原件;(3)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的广东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原件。

3、测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将于4月7日左右在高州教育信息网“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密切关注,不逐一电话通知。

4、可由他人凭以上原件代登记信息,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不按规定日期登记个人信息和错过测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三)体检

1、体检时间:(1)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高州校区2017年应届师范毕业生必须在3月28日前体检完毕,具体体检日期由该校与医院体检科商定。(2)其他申请人体检时间:3月29日至3月31日的每天上午7:30—11:00(其中抽血时间为7:30—9:00);下午不进行体检。温馨提示:有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请认真对照本《通知》范围和条件,符合认定范围和条件的才参加体检。

2、体检地点:高州市人民医院旧门诊部CT楼一楼体检科(咨询电话:0668-6660282)。

3、《体检表》(2013年修订)的获取:下载本《通知》附件一,并用A4纸双面打印。体检前须填好表中个人相关资料,贴上与纸质《申请表》、网报所上传相片同底的小一寸相片一张。

4、体检费用:由高州市人民医院体检科核定并收缴。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费为270元/人,其他申请人体检费为170元/人。先缴费,后体检。

5、体检注意事项:(1)体检当天早上需空腹(即不喝水、不吃早餐),凭身份证、《体检表》(2013年修订)和体检科开具的账单参加体检。体检结束后,务必在当天把《体检表》交回体检科。(2)体检报告将于4月7日左右由体检科直接移交给教育局人事股,体检结果不逐一电话通知,详情可咨询人民医院体检科。(3)由于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高州校区2017年应届师范毕业生人数多,学校务必指定教师带队前去体检,确保每个环节安全。

(四)提交材料、现场确认

1、时间:4月10日至4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温馨提示:(1)教育教学能力免测的申请人可在上述日期内任一天提交材料(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高州校区2017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的材料由学校统一收集上交);(2)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必须先按规定的测试日期参加测试,测试通过后当天交材料。

2、地点:高州市教育局一楼办公室。

3、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盖有学校公章的证明原件一式2份(其中:一份与其它证件原件一起用长尾夹夹好上交,另一份与《申请表》等装入个人档案袋内。证明内容含个人基本情况、是否在编正式公办教师、任教何年级何学科等;此项仅限在编正式公办教师提交);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附件二,表中第1-3栏由申请人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申请人若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镇(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填写,并在“(单位)填写人(签名)”一栏签名和加盖公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鉴定表》由学校提意见并盖章);

(4)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6)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的证明材料1份(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交);

(7)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若申请人为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只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即学籍表);

(8)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交);

(9)师范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即学籍表上要有这三科成绩)。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人员提供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

(10)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11)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办证用,必须与网报、《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1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上交以上材料外,另需提交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以上证明(证书)材料复印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留存,原件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4、材料整理:

(1)个人证件原件统一按上述顺序用长尾夹夹好,不需装入档案袋内;

(2)个人有关表格、学校证明和证件复印件严格按档案袋封面上的目录顺序装订后装入个人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在本文附件三中下载打印,填好有关内容后把此封面贴在档案袋上,档案袋自行购买,统一用竖式开口材料袋);

5、以下几种情况不受理申请和不接收材料:⑴不在认定范围内的;⑵不符合认定条件的;(3)证件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两学”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进行核查,发现故意造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我国《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处理: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五)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须缴费240元。提交材料、现场确认的当天交款,届时先把材料交到高州市教育局一楼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到中国建设银行高州市支行缴费。体格检查、普通话水平测试及学历鉴定等费用,应按规定另行缴纳到相关部门。

今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是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人员申请教师资格的最后机会,请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按照政策规定,及时提出认定申请。

第二阶段(仅限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申请人须谨记3个重要时间:㈠网上报名时间;㈡体检时间;㈢提交材料、现场确认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6月20日至6月30日(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二)体检时间:6月28日至6月30日的每天上午7:30—11:00(其中抽血时间为7:30—9:00);下午不进行体检。体检地点:高州市人民医院旧门诊部CT楼一楼体检科(咨询电话:0668-6660282)。

(三)提交材料、现场确认时间:7月3日至7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提交材料、现场确认地点:高州市教育局一楼办公室。

第二阶段各流程所需注意的事项、提交的材料等与第一阶段的要求和做法相同,若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请密切关注高州教育信息网有关通知。

五、其它

本通知未详列的相关内容,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和茂名市教育局的有关通知规定执行。

2017年3月1日

附件一: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

附件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附件三:《高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档案袋》封面

2025公考·省考培训课程试听预约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推荐信息